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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誠金融連發8條公告:兩員工私吞601萬還款,浙商銀行“挪用500萬”……結果被懟了!

4月1日—4月3日間, 國誠金融連發八條公告, 對國誠金融兌付情況和資金狀況進行說明。 國誠金融稱, 已兌付2000余人的投資者, 保證了約65%已兌付投資人的投資本金完整退出。

公告內容如下:

公告一:公司通過三種方式與有意向退出的投資人達成和解, 絕大部分履行了兌付義務。 由於催收效果不佳及西安籍權證人員卷款逃匿, 導致公司用於兌付投資人的現金不足, 30號應打款的部分投資人未能兌現。

公告二:公示了目前公司在訴訟程式中的抵押借款房產處置明細, 稱公司陝西西安籍員工唐波, 私下與被執行人王雪芬、張鋒進(借款人)達成一致,

向唐波指定帳戶還款600萬元即視為被執行人完成給付義務。 唐波擅做主張, 放棄120萬元的債權且將該600萬元卷款逃匿。

另一陝西西安籍員工, 則在催收到的30萬元中佔有其中1萬元現金(風控同事催其歸還還款時親口所述)。 公司多次催要但其拒不歸還。 對於兩名員工, 國誠金融已經按照法定流程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告三:公示公司目前受限制資產, 包括:浙商銀行存管保證金500萬元、投監會成員小米哥(戚列仲)私人帳戶300萬元、富友支付凍結資金101.56萬元、網銀線上凍結資金192.95萬元、王建章私卡帳戶資金393.24萬元、公司對公帳戶凍結資金113.59萬元, 共計1601.34萬元。

其中提到 :

2016年6月20日, 公司依據《浙商銀行保證金存管協議》約定將500萬保證金匯至指定帳戶,

同日, 浙商銀行未經我司允許且事後未通知公司, 擅自將上述保證金轉至浙商銀行內部帳戶, 任由浙商銀行挪為他用。

2016年12月23日, 浙商銀行主動找到公司, 聲稱, 浙商銀行通過技術手段, 使得公司存管資金躲過法院的查封, 投資人訴訟凍結的僅是帳戶額度, 非保證金。 為了防止同樣事件的再次發生, 要求解除存管, 將保證金儘快退回。 同日, 浙商銀行與公司簽訂《終止資金存管業務合作協定書》, 協議書約定國誠金融應在2017年1月15日前結清全部的存管標, 浙商銀行將保證金退還至我司指定帳戶專用於投資人的兌付。 公司結清存管標後, 浙商銀行卻拒絕履行保證金的退換義務。

不過,

針對此公告, 浙商銀行今日發佈了聲明稱:

我行作為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嚴格按照《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開展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 為客戶提供充值、投資、放款、還款、提現等一站式專業服務。 國誠金融根據與我行簽署的存管協議存入我行的人民幣500萬元風險保證金至今仍在該公司風險保證金存管帳戶, 且該帳戶目前已被法院凍結。 後續, 我行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關約定進行操作。

對於國誠金融發佈虛假言論的行為, 我行保留追究其一切責任的權利。

公告四:金女士受公安機關委託, 協助有意向的投資人退出, 投資人可以進行短信溝通。 但是公告中未披露金女士聯繫方式。

支點研習社分析師在國誠社區並未找到此條公告, 不過在《就短信關鍵項的提示公告》中有提到《公告四》一事。

公告五:公佈訴訟案件的兌付原則, 表示目前並不能立即兌現所有案件的訴訟請求, 絕大部分投資人已經達成和解。

就兌付工作進展的公告:本次兌付工作的啟動時間為2017年1月1日, 截至本公告發佈之日, 已兌付2000余人的投資者, 保證了約65%已兌付投資人的投資本金完整退出。

國誠金融該公告對近日網上流言進行闢謠。 公告稱, 勞婕怡、溫征、王建章是公司的三大股東, 擁有公司100%股權。 任何之外的第三人均不是公司股東, 王建章擅自離職、溫征因個人問題被逮捕直接導致公司動盪, 股東之間的利益劃分直接傷害了廣大投資人的利益。

對溫穎濤先生團隊的行為國誠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告還表示, 公司對於發郵件自願提前解除合同的投資人一律同意, 但付款計畫是需要協商的(以公司回款情況逐步兌付)並按計劃依約陸續打款。

就短信關鍵項的提示公告:金女士已收到約60位投資人的短信, 提醒投資人發送帳戶資訊、是否回復國誠金融兌付方案的郵件等本人關鍵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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