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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福音!電動車闖紅燈撞奧迪負全責賠3萬

近日, 浙江溫州某路段,

肖先生騎電動車闖紅燈與奧迪車相撞

奧迪車前部被刮花。

交警認定

肖先生駕駛電動車不按信號燈指示通行,

負事故全部責任,

這就意味著奧迪車前車受損的3萬元修理費

和自己車子的損毀費用

都需要肖先生一力承擔

行人或非機動車闖紅燈違法交通規則

導致機動車避讓不及時

發生的事故不在少數

但在判定責任的時候

交警總會本著保護弱勢群體,

車主有保險的原則

建議車主承擔全部責任

然後由保險公司賠償

雖說車主的損失轉嫁到保險公司身上

但不是自己的責任卻要承擔全責

心裡還是憋屈

更何況

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後

頻繁出險,

會直接影響車主的保費。

行人闖紅燈您怎麼看?

1.罰款通報工作單位

2.造成交通事故, 行人全責

3.不能全怪行人, 紅綠燈設置有問題

4.主要是行人素質不過關

5.車主還是要適當避讓行人的

實際上, 行人、非機動車導致交通事故, 機動車屬於無過錯方是存在很大爭議的

我國交通法明確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 應當減速慢行;遇到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 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 遇到行人橫穿馬路, 應當避讓。

而當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

交通法規定: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部分, 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 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之間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 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不管怎麼說, 機動車作為有保險的, 有保障的一方, 責任係數要遠遠大於非機動車與行人

車主應該如何避讓行人, 降低此類事件的損失呢?

1.行人從右至左通過人行橫道但未抵達道路中心線時, 位於左側車道內車輛應減速讓行, 確保行人安全通過。

2.行人位於非機動車道等待時, 未進入機動車道之前, 機動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應該提前減速讓行, 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謹慎通過。

3.行人進入機動車道的斑馬線, 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 視為違法行為。

4.行人進入機動車道的內斑馬線, 所在機動車道內的機動車應該停車讓行, 相鄰機動車道內機動車應該減速讓行。 機動車未停車讓行或未減速讓行的屬於違法

5.行人已在道路中心線區域內等待或越過中心線後,機動車應該停車讓行,為停車讓行的則被視作違法

6.行人在機動車、非機動車混合通行道路上行走時,所在機動車道內應該停車讓行,相鄰車道內機動車應該減速讓行。

機動車未停車讓行或未減速讓行的屬於違法

5.行人已在道路中心線區域內等待或越過中心線後,機動車應該停車讓行,為停車讓行的則被視作違法

6.行人在機動車、非機動車混合通行道路上行走時,所在機動車道內應該停車讓行,相鄰車道內機動車應該減速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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