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Sir電影原創:dushetv)
你會願意為了女兒發動一場戰役嗎?
有人會, 哪怕不知道要打多久。
從江歌被害到現在, 江歌媽媽執拗地激鬥了300多天。
她不再工作, 賣掉房子來支付律師費。
支撐她活下去的動力只有一個, 為女兒討回公道。
有人說, 她瘋了。
為了女兒, 瘋掉也在所不惜。
但為了女兒, 千萬別讓自己瘋掉。
因為你不知道, 這條路還要走多久。
今天Sir必須要來講這樣一位父親。
同樣在國外痛失愛女, 同樣為了討回一個公道。
所有人都以為他瘋了, 但他知道自己是最不應該瘋的人, 他必須最清醒、最鎮定, 否則他就不可能打完一場整整30年的戰役。
真人真事——
《以女兒之名》
Au nom de ma fille
和今天的江歌案一樣, 它曾經也震驚了整個歐洲。
爛番茄新鮮度100%, 豆瓣卻僅52人標記看過。
看似離我們遙遠, 卻投射出同樣的天下父母心。
一個普通的法國家庭, 丈夫安德列, 妻子達妮, 育有一雙兒女。
達妮與德國醫生迪特搞外遇, 安德列發現後選擇離婚, 自己撫養兩個孩子。 達妮嫁給迪特, 移居德國。
1982年, 14歲的女兒卡琳卡去德國看望母親, 然後, 在繼父迪特家中離奇死亡。
看上去不是兇殺, 也並非遭遇事故, 睡了一覺, 就再也沒醒過來。
死亡原因, 撲朔迷離。
繼父說可能因為中暑, 母親說可能與小時候車禍後遺症有關。
驗屍報告有兩處異常:
手臂處有針孔淤青, 疑似死前被注射某種藥物?
私處有撕裂和白色物質, 疑似死前有性行為?被強暴?
疑點重重, 法醫卻沒深入檢查, 員警也沒出面調查, 卡琳卡早早下葬。
為什麼?
繼父打壓。 作為當地有權又有勢的醫生, 他一句“讓繼女安息”, 就能免去詳細屍檢和後續麻煩;
母親逃避。 對女兒的死亡不僅沒有異議, 反以痛苦為由, 連驗屍報告都沒看。
安德列告訴她, 咱們女兒死得不正常, 她表現出來的仍是, “人都死了,
是的, 大家都抱著事已至此, 還想怎樣的態度, 讓14歲的花季少女, 就這樣不明不白離開人世。
沒有人知道她生命中最後幾個小時受過什麼樣的苦, 遭過什麼樣的罪。
這真的不重要嗎?
只有父親安德列,不甘、不忍、不願。
即使前妻不支持,前妻丈夫推卸責任,就連專業人士也勸他:
你想知道真相 但那是令人無法承受的
燒了這份資料然後忘了 這只會帶給你痛苦
他仍然決定尋找真相,尋找兇手,給死去的女兒一個交代。
誰也想不到,這場仗一打就是整整30年。
在法律、人權制度相對健全的歐洲國家,為什麼討個說法也難如登天?
跨國案件的審判存在諸多疏漏和不可控。
卡琳卡是法國人,死于德國,嫌疑犯迪特是德國醫生,案件須經由德國法院審理。
由於驗屍時法醫沒有提出死亡異議,無法上訴重審案件。
德國行不通,那回法國?
安德列回到法國重新找律師,以個人名義在巴黎控告迪特,但迪特受德國法律保護,可以拒絕出庭。
更不可理解的是,當安德列想要再次啟動屍檢(卡琳卡已經去世3年),卻發現卡琳卡的所有生殖器官被摘除,無法證明被強暴。
案件一再擱置。
就這麼一直拖啊拖,第6年,法醫判定卡琳卡為注射物昏迷;第8年,開庭審理,迪特被判蓄意殺人罪,處以15年有期徒刑。
終於。
成功了?
不。由於德國強力施壓,法國想避免外交困境,迪特的國際通緝令遲遲沒有生效,判決成為一紙空文。
法律不生效,安德列轉向媒體。
依然,沒用……
已經8年過去了,性侵、謀殺少女的罪犯仍然在逍遙法外。
而就在此時,迪特在德國再次性侵未成年少女,他被判緩刑兩年,不得工作。
這讓安德列看到了轉機。
因為迪特在德國被禁止工作,所以他一定會穿越國界,去周邊國家工作。安德列就走遍邊境郵局,發放迪特的國際通緝令。
就這樣遊擊戰一樣輾轉了幾年,迪特,終於在奧地利被抓,安德列喜極而泣。
誰知……沒等到法國從奧地利引渡迪特,德國搶先一步。
又失敗了。
安德列還是不放棄,他瘋狂找資料,發現原來德國和法國在這樁案子上早有共識,要輕判、要偏袒。
於是,安德列想控告法官。
這時,連合作了十多年的律師都說:你瘋了吧,這樣的官司怎麼可能打贏。
不再幫他。
逼到絕境,安德列只能選擇自己制裁罪犯。
2006年,卡琳卡去世已經24年。
安德列交往多年的女友,分了,經營多年的公司,賣了。
他收拾行李,孤注一擲,誓要去德國找到迪特的住處。
等到2008年,他查到迪特住處。
綁架了他。
不是要殺人,而是把他綁回法國境內,這樣通緝令生效,就能讓迪特被拘留重新面臨審判。
整整30年後,安德列盼望的這一刻來了。
2012年,迪特因為過失殺害卡琳卡(強暴案的證據已被破壞),入獄15年。
安德列也因為教唆綁架,入獄1年。
也許有人會覺得,用一個活人的30年,去還一個已死之人公道、清白,而且搞得自己最後孤家寡人,受牢獄之災……
值得嗎?
安德列本可以算了,和女朋友結婚再生個孩子,過上幸福的生活……
就像江歌母親,這300多天她除了追憶江歌,促成判決,什麼也沒幹。這成了她生活的全部,每天起床的理由。
或許在他們看來沒什麼值不值得的,這就是本該做的事。
不多,父母能付出的全部而已。
此片中,父親安德里與母親達妮就是黑白分明,諷刺十足的對照。
沒錯,天下的父母心,也是有分別的。
看兩人30年間的對比:
女兒遇害後,安德列質問迪特,達妮對此非常生氣,為丈夫迪特辯解,自此對安德列避而不見。
安德列將迪特告上法庭,達妮保持沉默,拒絕出庭作證,哪怕是說出女兒遇害那天的詳細情況,她也不願意。
幾年後,達妮和迪特離婚後返回法國。經法院、律師多方協調,終於說服達妮與安德列見面。
安德列向達妮詢問女兒遇害當晚的情況,結果達妮先是否認當時對安德列隱瞞注射補鐵劑的事實;接著說自己的沉默是律師的建議,以及自己受不了迪特一直被指控強暴和謀殺。
在她看來,迪特的名譽似乎比女兒死亡真相更重要。即使已經離婚,她仍然百分百相信迪特。
最後,她還當著律師、公證人說,整件事都是安德列的幻想。
多麼不可救藥!
幾年後,當迪特被巴黎法院指控有罪,並且又在德國被控告不止一次強姦未成年女病人後,安德列去找獨自居住的達妮,告訴她這一切。
達妮仍然不相信,而且比以往更絕情:
你看又再幻想
看看自己變成這個樣子
一個老瘋子
卡琳卡死,是因為時間到了
這句話熟悉吧?神似劉鑫母親怒斥江歌母親的那句“江歌死,是因為命短”。
所以作為親生母親的達妮,心真是鐵的、壞的嗎?
她當真不心疼女兒,甚至壞到為前夫迪特,隱瞞罪行?
當然不是。
只是,當一個人想裝睡、想逃避,你永遠叫不醒他、拉不住他。
卡琳卡被迪特奸殺這個事實,相比安德列,對達妮的打擊更具毀滅性。
受害者是自己的女兒,兇手是自己深愛的丈夫,她該怎麼接受?
也許她也曾和安德列一樣懷疑過,也許她的心也疼過,也許她疼得受不了了,所以裝睡、逃避,會輕鬆些,好受些。
可是,裝睡,也總有醒的一天。逃避,也總有面對的一天。
最後,迪特被判入獄,安德列接到電話後,屏氣凝神,心中懸了30年的石頭終於落地。
他解脫了。
而達妮,則恰恰相反。
法院告知她迪特的罪行(包括強姦兩位未成年姐妹,多次讓達妮服安眠藥昏睡,在客廳裡與鄰居偷情),公證人問道:
卡琳卡遇害那晚,是不是迪特給她吃了安眠藥,甚至也給了你?
她的臉前所未有地顫抖、扭曲。
接下來她該怎麼面對已經逝去的女兒,更重要的她該如何面對自己。
她被永遠地釘在自己立下的恥辱柱上。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決絕地直面真相。
哪怕它再殘酷、再黑暗,哪怕我們再渺小、再沒有把握。
我們每個人都想好過一點。
但為了好過,就放過正義,遲早還會迎來審判。
據說,在我們的社會中,有著四大容易放過的理由——
“人都死了”、“大過年的”、“都不容易”、“國情如此”。
安德列30年抗爭不懈,該父親做的他做了,該員警、法官、律師做的他也做了,付出自己全部的人生,他又能為已死的女兒帶去什麼呢?
起碼,一個遲來的審判。
還有對女兒不變的愛。
我遵守了我的承諾,從沒放棄
這場戰役,我是為你而打的
儘管路途崎嶇,犧牲了漫長的歲月
我絲毫沒有後悔
今天,你就44歲了
我很想你
本文圖片來自網路
想看的話,電影首發站有
編輯助理:娜塔莉波特大
Sir電影原創,微信ID:dushe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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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不重要嗎?
只有父親安德列,不甘、不忍、不願。
即使前妻不支持,前妻丈夫推卸責任,就連專業人士也勸他:
你想知道真相 但那是令人無法承受的
燒了這份資料然後忘了 這只會帶給你痛苦
他仍然決定尋找真相,尋找兇手,給死去的女兒一個交代。
誰也想不到,這場仗一打就是整整30年。
在法律、人權制度相對健全的歐洲國家,為什麼討個說法也難如登天?
跨國案件的審判存在諸多疏漏和不可控。
卡琳卡是法國人,死于德國,嫌疑犯迪特是德國醫生,案件須經由德國法院審理。
由於驗屍時法醫沒有提出死亡異議,無法上訴重審案件。
德國行不通,那回法國?
安德列回到法國重新找律師,以個人名義在巴黎控告迪特,但迪特受德國法律保護,可以拒絕出庭。
更不可理解的是,當安德列想要再次啟動屍檢(卡琳卡已經去世3年),卻發現卡琳卡的所有生殖器官被摘除,無法證明被強暴。
案件一再擱置。
就這麼一直拖啊拖,第6年,法醫判定卡琳卡為注射物昏迷;第8年,開庭審理,迪特被判蓄意殺人罪,處以15年有期徒刑。
終於。
成功了?
不。由於德國強力施壓,法國想避免外交困境,迪特的國際通緝令遲遲沒有生效,判決成為一紙空文。
法律不生效,安德列轉向媒體。
依然,沒用……
已經8年過去了,性侵、謀殺少女的罪犯仍然在逍遙法外。
而就在此時,迪特在德國再次性侵未成年少女,他被判緩刑兩年,不得工作。
這讓安德列看到了轉機。
因為迪特在德國被禁止工作,所以他一定會穿越國界,去周邊國家工作。安德列就走遍邊境郵局,發放迪特的國際通緝令。
就這樣遊擊戰一樣輾轉了幾年,迪特,終於在奧地利被抓,安德列喜極而泣。
誰知……沒等到法國從奧地利引渡迪特,德國搶先一步。
又失敗了。
安德列還是不放棄,他瘋狂找資料,發現原來德國和法國在這樁案子上早有共識,要輕判、要偏袒。
於是,安德列想控告法官。
這時,連合作了十多年的律師都說:你瘋了吧,這樣的官司怎麼可能打贏。
不再幫他。
逼到絕境,安德列只能選擇自己制裁罪犯。
2006年,卡琳卡去世已經24年。
安德列交往多年的女友,分了,經營多年的公司,賣了。
他收拾行李,孤注一擲,誓要去德國找到迪特的住處。
等到2008年,他查到迪特住處。
綁架了他。
不是要殺人,而是把他綁回法國境內,這樣通緝令生效,就能讓迪特被拘留重新面臨審判。
整整30年後,安德列盼望的這一刻來了。
2012年,迪特因為過失殺害卡琳卡(強暴案的證據已被破壞),入獄15年。
安德列也因為教唆綁架,入獄1年。
也許有人會覺得,用一個活人的30年,去還一個已死之人公道、清白,而且搞得自己最後孤家寡人,受牢獄之災……
值得嗎?
安德列本可以算了,和女朋友結婚再生個孩子,過上幸福的生活……
就像江歌母親,這300多天她除了追憶江歌,促成判決,什麼也沒幹。這成了她生活的全部,每天起床的理由。
或許在他們看來沒什麼值不值得的,這就是本該做的事。
不多,父母能付出的全部而已。
此片中,父親安德里與母親達妮就是黑白分明,諷刺十足的對照。
沒錯,天下的父母心,也是有分別的。
看兩人30年間的對比:
女兒遇害後,安德列質問迪特,達妮對此非常生氣,為丈夫迪特辯解,自此對安德列避而不見。
安德列將迪特告上法庭,達妮保持沉默,拒絕出庭作證,哪怕是說出女兒遇害那天的詳細情況,她也不願意。
幾年後,達妮和迪特離婚後返回法國。經法院、律師多方協調,終於說服達妮與安德列見面。
安德列向達妮詢問女兒遇害當晚的情況,結果達妮先是否認當時對安德列隱瞞注射補鐵劑的事實;接著說自己的沉默是律師的建議,以及自己受不了迪特一直被指控強暴和謀殺。
在她看來,迪特的名譽似乎比女兒死亡真相更重要。即使已經離婚,她仍然百分百相信迪特。
最後,她還當著律師、公證人說,整件事都是安德列的幻想。
多麼不可救藥!
幾年後,當迪特被巴黎法院指控有罪,並且又在德國被控告不止一次強姦未成年女病人後,安德列去找獨自居住的達妮,告訴她這一切。
達妮仍然不相信,而且比以往更絕情:
你看又再幻想
看看自己變成這個樣子
一個老瘋子
卡琳卡死,是因為時間到了
這句話熟悉吧?神似劉鑫母親怒斥江歌母親的那句“江歌死,是因為命短”。
所以作為親生母親的達妮,心真是鐵的、壞的嗎?
她當真不心疼女兒,甚至壞到為前夫迪特,隱瞞罪行?
當然不是。
只是,當一個人想裝睡、想逃避,你永遠叫不醒他、拉不住他。
卡琳卡被迪特奸殺這個事實,相比安德列,對達妮的打擊更具毀滅性。
受害者是自己的女兒,兇手是自己深愛的丈夫,她該怎麼接受?
也許她也曾和安德列一樣懷疑過,也許她的心也疼過,也許她疼得受不了了,所以裝睡、逃避,會輕鬆些,好受些。
可是,裝睡,也總有醒的一天。逃避,也總有面對的一天。
最後,迪特被判入獄,安德列接到電話後,屏氣凝神,心中懸了30年的石頭終於落地。
他解脫了。
而達妮,則恰恰相反。
法院告知她迪特的罪行(包括強姦兩位未成年姐妹,多次讓達妮服安眠藥昏睡,在客廳裡與鄰居偷情),公證人問道:
卡琳卡遇害那晚,是不是迪特給她吃了安眠藥,甚至也給了你?
她的臉前所未有地顫抖、扭曲。
接下來她該怎麼面對已經逝去的女兒,更重要的她該如何面對自己。
她被永遠地釘在自己立下的恥辱柱上。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決絕地直面真相。
哪怕它再殘酷、再黑暗,哪怕我們再渺小、再沒有把握。
我們每個人都想好過一點。
但為了好過,就放過正義,遲早還會迎來審判。
據說,在我們的社會中,有著四大容易放過的理由——
“人都死了”、“大過年的”、“都不容易”、“國情如此”。
安德列30年抗爭不懈,該父親做的他做了,該員警、法官、律師做的他也做了,付出自己全部的人生,他又能為已死的女兒帶去什麼呢?
起碼,一個遲來的審判。
還有對女兒不變的愛。
我遵守了我的承諾,從沒放棄
這場戰役,我是為你而打的
儘管路途崎嶇,犧牲了漫長的歲月
我絲毫沒有後悔
今天,你就44歲了
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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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助理:娜塔莉波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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