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 自2017年即日起至2018年1月5日, 交警、巡警、特警將聯勤聯動集中路面優勢警力在市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城市道路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整治重點
(一)酒駕、醉駕、毒駕“三駕”類違法行為:
(二)亂停車、亂變道、亂用燈“三亂”類違法行為:
(三)闖紅燈、闖禁行“兩闖”類違法行為:
(四)農用低速載貨車、工程運輸車、電動自行車、燃油、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車“五車”違法行為。
(五)機動車不禮讓類違法行為。
(六)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七)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
(八)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非客運車違法載人。
整治方式
行動將針對本地多發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 確定重點整治的交通違法行為。 通過開展集中統一行動, 形成全城高壓嚴管態勢, 實現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下降的目標。
採取異地整交、集中統一行動、多警種聯合作戰等方式, 集中優勢警力在重點部位開展大兵團作戰。 常態化開展以 “三駕”、“三亂”、“兩闖”為重點交通違法, 以“五車”為重點車輛專項治理。
整治模式
(一)平峰期間聯警勤務。 在平峰期間將在中心城區設立四個聯勤執法固定點並定期調換, 在重點部位、崗區進行專項整治。
(二)晚高峰期間聯警勤務。
晚高峰期間將在市區13個崗區或易堵點設定高峰崗, 共同疏導交通, 治理非機動車、行人違法行為。
(三)夜查期間聯警勤務。
夜間實行聯合查處機制, 城區設立四個流動聯合執法隊, 定期組織集中查處和異地互查行動, 始終保持對酒駕、毒駕、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工程運輸車夜間野蠻駕駛、大貨車闖禁行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