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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1月1日起實施 參與刷單炒信最高罰200萬元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1月1日起實施 參與刷單炒信最高罰200萬元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近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隨著時代發展, 我國出現了哪些妨礙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的新問題?新法對電商“刷單炒信”有怎樣的處罰措施?近日,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回答了網友的問題。

國家工商總局競爭執法局局長楊紅燦表示,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於混淆、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不當附獎贈促銷、商業詆毀行為和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規定。

隨著我國網購市場迅速發展,

“刷單炒信”行為已經形成了完備的灰色產業鏈。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表明了國家整治電商平臺刷單亂象的決心。 新法一方面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欺騙、誤導消費者;另一方面增加了一款規定, 明確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 説明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根據新法規定, “刷單炒信”和幫助“刷單炒信”的, 將會面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甚至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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