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康網11月20日訊 老馬 美國科技巨頭為我們的生活方式帶來突破性大變革, 但它們累積數以百億美元計盈利卻僅繳納微薄的稅款, 涉嫌欺騙大眾, 是否成了21世紀的新“強盜大亨”(Robber Baron)?
谷歌在歐盟有巨大客戶群
法新社報導, 挺過歷來最嚴重的債務危機多年後, 各國國庫仍捉襟見肘, 法國總統馬克龍(Emmanuel Macron)痛批穀歌(Google)、臉書(Facebook)和蘋果(Apple)等公司是“現代世界的不勞而獲階層”, 這刺激歐洲聯盟(EU)領袖同意著手處理這項問題。
截至今年3月, 全球前10大市值企業中, 有5家是矽谷巨頭, 包括蘋果公司、穀歌母公司Alphabet、微軟公司(Microsoft)、亞馬遜公司(Amazon)和臉書。
然而當今的賦稅制度是為過去經濟所設計, 當時通用汽車公司(GM)、國際商業機器公司(IBM)或麥當勞公司(McDonald's)等美國跨國公司高調進駐各國, 帶來新的工廠、就業機會和更多稅收。
這些企業屬於稅務專家所謂的“常設機構”(permanent establishment), 是明確的實體存在,
然而在當今大多數的歐盟國家, 美國科技巨頭幾乎僅存在虛擬世界, 只要透過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的應用程式, 就能取得它們的服務, 而這些企業的資料庫伺服器則設置在海外。
這些如同鬼魅一般的矽谷公司顛覆了歐洲經濟, 但通常只有基幹員工和一點辦公空間, 卻有著數以百萬計的用戶或顧客。
根據歐盟法律, 在歐洲各國營運的跨國企業幾乎完全享有自行選擇母國的自由。 它們選擇愛爾蘭、荷蘭或盧森堡等低稅小國並不令人意外。
根據歐洲議會稅務問題專家唐保羅(Paul Tang, 音譯)分析, 穀歌和臉書所謂的“稅務計畫”使法國和德國在2013至2015年間, 分別損失7億4100萬歐元和8億8900萬歐元稅收。
根據2015年所作估計,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認為, 這類稅務計畫導致全球政府一年損失多達2400 億美元收益。
歐盟成員國如今贊同, 在國際層級解決這項問題, 例如透過20國集團(G20)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以避免高科技產業離開歐盟, 才能取得最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