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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義何以生成與如何應對——英國曼城恐怖襲擊事件的啟示

英國當地時間2017年5月22日晚, 正在舉辦大型演唱會的曼徹斯特體育館發生爆炸事件, 導致22人死亡, 119人不同程度受傷, 其中大多數為青年人。 次日, 國際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宣佈認領該恐怖襲擊事件, 英國當局亦迅速鎖定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薩勒曼·阿貝迪(在案發當場也被炸死), 並將本案認定為一起性質極為惡劣的自殺式爆炸恐怖襲擊事件。

英國曼城暴恐事件以及類似的恐怖襲擊事件應當引起我們高度警惕。 從國際恐怖主義的發展趨勢來看, 2014年全球恐怖襲擊數總量達到了本世紀以來的峰值(13463次)後,

恐怖襲擊數、恐怖襲擊致死傷數、恐怖主義威脅指數均自2014年以降則呈下降趨勢。 這表明國際社會共同打擊恐怖主義的決心與努力已然初見成效。 然而,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所指出的:“世界面臨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突出, 世界經濟增長動能不足, 貧富分化日益嚴重, 地區熱點問題此起彼伏, 恐怖主義、網路安全、重大傳染性疾病、氣候變化等非傳統安全威脅持續蔓延, 人類面臨許多共同挑戰。 ”因此, 一方面不能對恐怖主義問題盲目樂觀、掉以輕心, 另一方面還要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反恐治理策略。 反恐對策的找尋離不開對恐怖主義生成原因的客觀認知, 原因是對策的基礎。

首先, 社會因素起主導作用。

從社會角度來看, 歐洲恐怖主義的發生、變化與“社會失範”現象有關。 近年來, 在歐洲地區普遍存在較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聚集了一些普遍性的社會矛盾。 例如, 經濟發展艱難, 社會失業嚴重, 難民大量湧入帶來的違法犯罪現象增多, 固有的移民“文化衝突”問題尚未得到很好解決, 以及極右翼勢力的崛起導致社會不同階層、群體的隔閡與對立, 等等。 面對上述社會矛盾, 更為敏感的是那些處於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 但他們也最缺少解決上述問題的合法手段。 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社會問題的敏感認知以及制度化的實現方法的普遍欠缺, 將整體社會矛盾集中化並投射到個人的內心進而導致焦慮、苦悶的緊張感產生。
為了釋放這種壓力, 部分人求助於暴力;為了宣洩這種不滿, 部分人在極端主義的誘導下將矛頭直指國家和社會。

其次, 歐洲地區的宗教極端型恐怖主義犯罪的發展變化與國際恐怖組織的戰略變化有直接關聯。 2016年以來, IS在中東地區所面臨的反恐壓力空前, 為了緩解這種壓力, 保持其國際暴恐領頭羊的形象, IS改變行動策略與戰略戰術。 一方面, IS在其他地區、國家挑選反恐薄弱地帶作為突破口, 加強恐怖襲擊的實施。 例如在美國, 歐洲地區的法國、比利時、德國、俄羅斯、土耳其, 東南亞的印尼, 以及非洲的埃及、阿爾及利亞等地接連策劃、實施恐怖襲擊, 以起到保持恐怖震懾、轉移反恐視線和壓力的作用。 另一方面, IS採用靈活多變的攻擊小組和“獨狼式”的小規模攻擊方式,

以不特定多數人較為集中的廣場、體育場、酒店等公共場所作為攻擊目標, 以自殺式襲擊、武裝攻擊和爆炸等為實施方法, 策動多起恐怖襲擊, 造成大量死傷事件。 為此, IS充分利用網路、報刊、音訊、視頻等方式加強對歐洲地區的極端主義意識形態煽動, 教唆本土居民前往中東地區參與“聖戰”, 特別是利用社會問題與矛盾, 激發弱勢群體對國家體制的不滿情緒, 促使其極端化。

最後, 恐怖分子的個體因素不容忽視。 面臨著同樣的社會壓力, 並非所有人都會接受極端主義的蠱惑, 但是, 在接受極端主義挑唆的人群中總有一些共性特徵值得關注。 一是生理特徵。 本次恐怖襲擊事件的“始作俑者”薩勒曼·阿貝迪年僅22歲,

這一生理特徵在歐洲地區甚至世界範圍的恐怖分子中具有相當的典型性。 “恐怖主義是年輕人的事業。 ”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恐怖襲擊的實施者往往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但是恐怖組織的領導者、組織者可能年齡偏大)。 這與年輕人自身感性、易衝動和理想主義個性特徵緊密相關, 這些特徵決定了恐怖組織偏愛拉攏年輕人。 二是文化心理特徵。 歐洲地區實施恐怖襲擊的年輕人多為具有歐洲各國國籍的移民後代, 他們是土生土長的歐洲人, 但是在本國、本地區則遭遇了嚴重的“身份認同危機”與“文化衝突問題”。 基於歷史原因移民後代的經濟、文化和政治地位普遍偏低, 這阻礙了他們獲取更多上升空間的管道(例如受教育、求職), 加之歐洲地區的穆斯林移民出於文化、飲食和宗教等因素往往傾向於聚集在一處居住,自我封閉性和對外界的隔離性極強,又進一步影響了其與歐洲整體社會的融入程度。這些問題反過來會持續惡化移民後代的經濟與生活條件,嚴重影響其對國籍國的歸屬感。

綜合而言,暴恐襲擊事件對我國可以有以下啟示。

第一,我國面臨的恐怖主義情勢依然十分嚴峻,絕不可掉以輕心。伴隨著國際反恐力量對中東地區的IS恐怖勢力的強力擠壓,絕不甘心輕易言敗的IS必然會改變暴恐策略和行動思路,轉而向其他地區、國家防範鬆懈之處尋求突破口。這導致IS的碎片化、外溢化和“基地”化。我國在持續開展暴恐嚴打專項活動之後安全情勢已經大為緩和,但是從2016年末至2017年初新疆部分地區發生的幾起暴恐案件來看,對我國反恐局面作過於樂觀的判斷絕非科學、適當之舉。受歷史因素、社會因素與國際因素的綜合影響,我國在未來幾年之內依然要對恐怖主義問題保持高度警覺,特別是要重點防範在境外參加恐怖組織、參加“聖戰”的恐怖分子“回流”問題。

第二,反恐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的基本方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加強國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與“加快邊疆發展,確保邊疆鞏固、邊疆安全”的總體思路。這是建立在對我國國內與國外社會面臨的基本情勢的客觀、精准判斷基礎上做出的科學、合理的指導方針,應當在今後的反恐怖主義工作的進程中矢志不渝地堅持和貫徹下去。一方面,要依法對恐怖主義進行嚴厲懲治。對恐怖分子與恐怖組織必須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的既嚴且厲的刑事政策,對於實施了符合我國《刑法》《反恐怖主義法》規定的恐怖主義犯罪、極端主義犯罪的犯罪分子,必須予以堅決懲治,並對其展開相應的教育改造活動,幫助其早日複歸社會。另一方面,要運用治本之策深挖恐怖主義的形成根源。恐怖主義的生成是社會因素深刻作用的產物,一個人之所以走上恐怖主義的不歸之路,總是在社會變遷的歷史條件下社會矛盾遽變的激化作用產物。因此,必須堅持以社會綜合治理之法應對恐怖主義的基本策略。具體言之,必須從經濟、政治、文化、心理、教育等多個方面增強全社會抵禦極端主義意識形態侵襲的能力。

第三,堅持開展反對極端主義的“去極端化”戰略。具體措施包括:(1)截斷恐怖組織和極端勢力煽動宣揚極端主義的管道,防止暴恐音視頻、網站在社會層面上氾濫。(2)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幫助工作,如保障適齡兒童和少年受教育的權利,為年輕人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就業指導,鼓勵、支持宗教權威人士、民族進步人士敢於“發聲”、“亮劍”,並對信教群眾、少數民族群眾進行正確的價值觀引導,以及為社會基層群眾提供更為豐富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其他社會服務,從而滿足人民群眾的正當文化生活需求。(3)堅持運用主流的價值觀念引導國民,用正確的思想觀念進行“文化對沖”,特別是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為指導樹立國民的良好風尚。(4)針對重點人群進行針對性去極端化工作,特別是年輕人與服刑人員的家屬,具有極高的激進化風險,前者精力旺盛、思想活躍,容易為極端主義煽動;後者可能具有某種復仇的情緒,容易為恐怖組織所挑唆。應當針對上述特定人群、特定物件進行針對性的去極端化工作,防患於未然。

(作者單位:西北政法大學反恐怖主義研究院)

加之歐洲地區的穆斯林移民出於文化、飲食和宗教等因素往往傾向於聚集在一處居住,自我封閉性和對外界的隔離性極強,又進一步影響了其與歐洲整體社會的融入程度。這些問題反過來會持續惡化移民後代的經濟與生活條件,嚴重影響其對國籍國的歸屬感。

綜合而言,暴恐襲擊事件對我國可以有以下啟示。

第一,我國面臨的恐怖主義情勢依然十分嚴峻,絕不可掉以輕心。伴隨著國際反恐力量對中東地區的IS恐怖勢力的強力擠壓,絕不甘心輕易言敗的IS必然會改變暴恐策略和行動思路,轉而向其他地區、國家防範鬆懈之處尋求突破口。這導致IS的碎片化、外溢化和“基地”化。我國在持續開展暴恐嚴打專項活動之後安全情勢已經大為緩和,但是從2016年末至2017年初新疆部分地區發生的幾起暴恐案件來看,對我國反恐局面作過於樂觀的判斷絕非科學、適當之舉。受歷史因素、社會因素與國際因素的綜合影響,我國在未來幾年之內依然要對恐怖主義問題保持高度警覺,特別是要重點防範在境外參加恐怖組織、參加“聖戰”的恐怖分子“回流”問題。

第二,反恐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的基本方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加強國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與“加快邊疆發展,確保邊疆鞏固、邊疆安全”的總體思路。這是建立在對我國國內與國外社會面臨的基本情勢的客觀、精准判斷基礎上做出的科學、合理的指導方針,應當在今後的反恐怖主義工作的進程中矢志不渝地堅持和貫徹下去。一方面,要依法對恐怖主義進行嚴厲懲治。對恐怖分子與恐怖組織必須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的既嚴且厲的刑事政策,對於實施了符合我國《刑法》《反恐怖主義法》規定的恐怖主義犯罪、極端主義犯罪的犯罪分子,必須予以堅決懲治,並對其展開相應的教育改造活動,幫助其早日複歸社會。另一方面,要運用治本之策深挖恐怖主義的形成根源。恐怖主義的生成是社會因素深刻作用的產物,一個人之所以走上恐怖主義的不歸之路,總是在社會變遷的歷史條件下社會矛盾遽變的激化作用產物。因此,必須堅持以社會綜合治理之法應對恐怖主義的基本策略。具體言之,必須從經濟、政治、文化、心理、教育等多個方面增強全社會抵禦極端主義意識形態侵襲的能力。

第三,堅持開展反對極端主義的“去極端化”戰略。具體措施包括:(1)截斷恐怖組織和極端勢力煽動宣揚極端主義的管道,防止暴恐音視頻、網站在社會層面上氾濫。(2)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幫助工作,如保障適齡兒童和少年受教育的權利,為年輕人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就業指導,鼓勵、支持宗教權威人士、民族進步人士敢於“發聲”、“亮劍”,並對信教群眾、少數民族群眾進行正確的價值觀引導,以及為社會基層群眾提供更為豐富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其他社會服務,從而滿足人民群眾的正當文化生活需求。(3)堅持運用主流的價值觀念引導國民,用正確的思想觀念進行“文化對沖”,特別是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為指導樹立國民的良好風尚。(4)針對重點人群進行針對性去極端化工作,特別是年輕人與服刑人員的家屬,具有極高的激進化風險,前者精力旺盛、思想活躍,容易為極端主義煽動;後者可能具有某種復仇的情緒,容易為恐怖組織所挑唆。應當針對上述特定人群、特定物件進行針對性的去極端化工作,防患於未然。

(作者單位:西北政法大學反恐怖主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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