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 我市決定自11月21日12時發佈我市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啟動Ⅲ級回應, 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 確需外出的, 應當採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 如不可避免, 應當採取防護措施。
(2)幼稚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戶外活動。
(3)停止舉辦各類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4)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 增加醫護人員。
(5)加強空氣重污染應急措施、健康防護等科普知識的宣傳。
建議性應急措施
(1)宣導公眾綠色出行, 鼓勵公眾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 減少車輛原地怠速執行時間。
(2)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 自覺調整生產工期, 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
(4)減少散燒煤使用量。
強制性應急措施
(1)揚塵源及其他面源減排措施。
①全市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 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 裸露場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因搶修、搶險作業和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②對城區主次幹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 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兩次(非冰凍期)。
③負責國省幹線和高速公路建設工地停工監管檢查。
(2)工業污染源減排措施。
①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 確保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達標排放。
②按照重污染天氣Ⅲ級回應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清單, 工業企業採取“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整條生產線停產)措施。
(3)移動源減排措施。
①全市實行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②主城區實行大型貨車區域限行, 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③加大公交運力保障, 加密營運班次, 延長營運時間, 增加清潔能源公車的使用, 宣導市民綠色出行。
④全市鋼鐵、有色、電力、化工、食品加工(含飲料、啤酒)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
(4)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
①加強執法檢查, 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焚燒, 未按要求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 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策劃:徐法林|統籌:張海霞
責編:王春亮|編輯:趙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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