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生氣, 跟閨蜜認識十年, 如今我覺得自己的真心喂了狼。
兩年前閨蜜找我說要買房子, 找我借錢。 我當時沒有結婚, 男朋友在國外, 跟閨蜜這麼多年了, 不如幫幫她, 畢竟是好朋友。
我二話沒說就把錢借給了她, 大概十萬左右。 自己只留了幾千。 當時閨蜜感動的說她會記得我一輩子。 那時候關係好我沒叫她寫借條, 就說她先用著, 等我要錢了再給我。
閨蜜再三保證, 我也沒當回事, 其實我還是很相信她的。 時間過得飛快, 兩年過去了, 男朋友回來了。 家裡讓我們結婚, 男朋友家出錢買房, 我家買車。
爸媽養我不容易, 我想跟閨蜜要錢貼補一點。 可我找她要錢, 她立馬黑了臉。 理直氣壯的說不還了。 我傻掉了, 哪有這樣的。
她說我男朋友國外回來, 還差十萬塊錢?賺那麼多還要跟別人討債?沒有借條告她她也不怕。
我氣的要死, 哪有這麼不要臉的人。 她欠人家錢怎麼就那麼囂張?我現在也是很無奈了, 完全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才能把這些錢要回來。 真是醉了, 竟然遇到這麼垃圾的一個人, 真是自己瞎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