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 廣州交警啟動最嚴標準、最強力度的酒駕查處力度, 查處酒駕時間進一步延伸至淩晨和上班早高峰, 對宿醉行為進行針對性打擊。 在嚴打的基礎上, 廣州交警還出動警力前往酒吧、食肆進行“柔性執法”, 勸導顧客拒絕酒駕。 據統計, 11月1日至15日, 廣州交警在全市範圍共查獲涉酒違法行為355宗, 其中酒後駕駛機動車206宗、醉酒駕駛機動車149宗, 平均每日約10人因醉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來核算一下酒駕成本, 看完你還敢酒駕嗎▼
■飲酒駕駛: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直接成本: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罰款。
■醉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廣州交警提醒, 飲酒後會導致駕駛人反應遲鈍, 駕車時的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大幅下降, 甚至行為失控, 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交警部門將持續強化酒駕打擊力度,
記者 錢文攀 通訊員 交宣
編輯 賀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