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27
在引進蘇-27前我國空軍的主力還是殲-7和殲-8這樣的二代機, 那時候我國戰鬥機要想擊中目標只能多投彈, 所以當時經常能看到我國戰鬥機發射火箭彈的畫面。
原來並不是我國空軍就好這一口, 而是“對地靶攻擊”是空軍現行訓練大綱的規定, 這一規定適用於所有型號的殲擊機、殲擊轟炸機、強擊機和武裝直升機等。 據悉這項訓練屬於我國空軍必考科目, 如果沒有過關還得“重考”, 甚至還會降低飛行員的等級。
殲-11B
那麼對地發射火箭彈為何至今仍要被列入飛行員的考核訓練中?首先對於像火箭彈這樣的非制導武器, 要想準確無誤地擊中目標就得充分考驗飛行員的技術水準。 飛行員要在正確的時間, 以精准的角度投放火箭彈, 這不僅能訓練飛行員的駕駛技術, 還能提高飛行員對航電設備的掌控能力。
其次, 目前我國空軍對地精確制導的武器並不多,
殲-11B
最後, 火箭彈對於打擊地面目標很有效, 其危險性低, 成本低廉、飛機改裝難度小, 戰鬥機一般不需要太多改動就可使用,
所以, 對於我國目前的飛行員而言, 訓練投放火箭彈還是很有必要的。 但也不能讓戰鬥機一直沒有稱心如意的制導武器, 我國雖然機載精確制導武器起步較晚, 但目前發展較快。 最近幾年陸續研發出諸如雷霆-3鐳射制導炸彈和雷石-6滑翔制導炸彈這樣的制導武器, 從根本上解決了我國空軍此類武器的有無問題, 還拉近了與國外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