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為和房東發生房屋租賃糾紛, 多次解決未果後, 被怒火衝昏頭腦的她竟然會選擇通過放火這種極端手段來解決問題。 近日,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檢察院對代某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訴。
2017年7月底的西安烈日炎炎, 代某又一次來到了碑林區南門國際的某便利店內, 她再次就租房事宜和便利店的人員協商無果後, 代某怒火攻心, 最終喪失理智的她和便利店的人員產生爭執, 並將攜帶的兩桶汽油全部潑灑在便利店的地面及自己身上, 並手持打火機揚言點火, 欲以此方法威脅房東出面解決問題。
眾所周知, 放火行為不僅會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生命健康的及重大公私財產安全, 還因為其不可控制性容易導致其他不可預估的災難,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群眾, 在日常生活中如遇糾紛, 一定要冷靜處理, 不能失去理智, 做人做事都不能過於偏激, 不能因為一些小事就意圖通過放火手段毀壞他人財物, 甚至危害公共安全, 到頭來弄得自己鋃鐺入獄, 得不償失。 同時, 也提醒容易衝動產生輕生念頭的人們, 人生不如意, 十之八九, 在漫長的人生道路上充滿荊棘, 沒有一帆風順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