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發佈致歉聲明前, 黃毅清又寫了一段話, 表示自己是為了女兒才寫了這封道歉信, 只要能讓女兒無憂無慮, 幸福生活,
我只是希望我將來可以成為一個讓我女兒值得驕傲的父親, 所以早前我公開承諾過, 只要能讓女兒無憂無慮, 幸福生活, 我什麼都可以犧牲, 都可以妥協!我也說過只要不是太過分, 我可以接受孩子媽媽一切有理無理的要求, 看在孩子份上!
今天律師聯繫我, 對方又一次變掛了。
起初我在網上公開表示過, 也同時通過律師向對方表示最好由對方起草, 我直接照著發就行了。 結果對方明確表示希望由我來寫, 於是我方律師為儘快把事處理好,
哪知對方再一次出爾反爾, 我發完後又反悔了, 表示希望發佈由他們起草的致歉信……
好!沒問題!我會滿足你們一切要求!為了女兒!我希望平息大人間的矛盾, 因為矛盾激化最受傷的是孩子!
如果我不想發, 隨便你讓法院怎麼判我都不會發!不道歉大不了法院也就是把判決書公開而已, 反正本來全國都知道判決書內容了, 發不發對我也根本沒區別。 理解麼?
我若不肯低頭, 你殺了我也不會低頭。 我現在主動低頭不是因為被法律屈服, 而是因為為了孩子!希望平息矛盾!希望大家明白這點。
好了, 廢話不說了, 下面就是對方出爾反爾後對方律師起草的希望我“幫她挽回名譽”的內容。
雖然我也不知道我有沒有這麼大本事, 可以挽回她名譽。 不過我會積極配合的, 希望靠我能讓她重回一線的位置吧……
致歉聲明:
今年4月, 黃毅清惡意詆毀黃奕一案終於下定最終判決, 歷時兩年, 法院判定黃奕勝訴,
黃毅清惡意詆毀黃奕一案最終判決
10月26日, 黃奕前夫黃毅清曾發聲, 考慮再三表示:“此前孩子媽媽起訴我侵犯名譽權的官司, 賠償十三萬並且公開道歉什麼的, 我曾公開表示過一定會上訴的, 不過現在我改變主意了”。
黃毅清原文:
對於孩子媽媽“未盡責”這話題, 我本人其實早就麻木了, 也沒脾氣了。 至少未來二十年是不可能有什麼改善了。 而且我也早就過了會為了這點事去“炮轟”、“破口大駡”對方的時候了。
同時,我昨天考慮再三做了個決定,趁此機會正好告訴大家:此前孩子媽媽起訴我侵犯名譽權的官司,賠償十三萬並且公開道歉什麼的,我曾公開表示過一定會上訴的,不過現在我改變主意了。為了這一口氣去上訴,來回折騰給人看笑話,不管誰贏了官司誰都是輸家。針對“侵犯名譽權”的官司來說,也就賠個錢道個歉的事,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伸沒什麼大不了的,要把精力用在更有意義的事上。而我要做的所謂真正有意義的事,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女兒。為了女兒去法院替她爭取應有的幸福才是一個父親最該做的事,而不是把自己和律師的精力都浪費在前面那些毫無意義的事上。好了,一大早要說的就那麼多。請給鐺鐺和鐺鐺爸一個美好的祝福…
同時,我昨天考慮再三做了個決定,趁此機會正好告訴大家:此前孩子媽媽起訴我侵犯名譽權的官司,賠償十三萬並且公開道歉什麼的,我曾公開表示過一定會上訴的,不過現在我改變主意了。為了這一口氣去上訴,來回折騰給人看笑話,不管誰贏了官司誰都是輸家。針對“侵犯名譽權”的官司來說,也就賠個錢道個歉的事,男子漢大丈夫能屈能伸沒什麼大不了的,要把精力用在更有意義的事上。而我要做的所謂真正有意義的事,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女兒。為了女兒去法院替她爭取應有的幸福才是一個父親最該做的事,而不是把自己和律師的精力都浪費在前面那些毫無意義的事上。好了,一大早要說的就那麼多。請給鐺鐺和鐺鐺爸一個美好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