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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資訊披露品質是監管核心內容

日前,中國證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李超提出,在我國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從提高證券服務機構、私募基金、上市公司、發債企業品質,特別是資本市場訊息披露品質上下功夫。 這明確了監管工作的核心內容。

資訊披露是體現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這三公原則的一項重要內容。 公司一旦選擇上市成為公眾公司,首先就要接受資訊披露這一義務或約束,除了按照《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完整按時發佈公開信息,上市公司發生可能對其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而投資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也應當立即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資訊,並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為更好地呈現這一原則,滬深交易所在2011年先後開通資訊披露直通車,第一時間將上市公司的有關資訊公開發佈。 直通車的實施,使上市公司歸位盡責,真正承擔起資訊披露的責任,是證券市場中三公原則中公開原則的具體要求和反映。

資訊披露是實現投資者與投資標的資訊溝通的基礎管道。 從公司上市前的路演、預披露、招股說明書,到上市後各階段財報、重要事項公告,以及股東大會的召開,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對投資者傳遞公司的各類資訊。 同時,上市公司有義務和責任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原則,主動披露有關資訊,以便説明投資者瞭解公司的生產經營等情況。

也正是通過這些基本資訊,建立起投資者與作為投資標的的上市公司的樸素聯繫,並由此直接影響投資者的買賣決策。

因而,這一系列資訊發佈務必真實和客觀,不能具有選擇性,以免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產生誤導,即資訊披露的品質至關重要。

誠然,一些上市公司借助熱門題材“吹泡泡”,通過披露不真實、不準確的資訊誇大、渲染相關業務給公司帶來的影響,誤導投資者,引起投資者的跟風追捧,推動股價上漲,或為其大股東或關聯人高價減持做掩護,從而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時有發生。 這不僅需要投資者擦亮眼睛,同時,也對資訊披露的監管提出更高要求。

從監管的角度看,包含基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自律規則多個層次的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制度體系基本完備,與此同時,滬深交易所作為一線監管機構,專門用於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直通車已運行六年有餘,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效率,節約了監管資源,提升了監管效率。 近年來,針對市場發展變化,深交所還對不同行業的信披規則重新做出修訂,加強信披規範力度。 從兩市每週的新聞發佈中也可以看出,交易所對於上市公司日常信披的關注度大幅提升。 可以想見,從頂層制度設計的完備到一線監管措施的加強,將有效提升資本市場訊息披露這一監管工作核心內容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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