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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騙子!坑銀行3億放貸賺2000多萬,想再騙20億時栽了

3億元存入銀行後,經詐騙嫌犯的“騰挪轉移”,在銀行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竟脫離監管,“莫名失蹤”。 這起聽起來讓人匪夷所思的“高智商”犯罪,就曾在H銀行濟南分行瘋狂上演。

近日,濟南中院開庭審理了該起票據詐騙大案,案中,協力廠商將3億元現金存入銀行後,相關嫌犯通過偽造相關票據,將錢騙走給企業放貸,“空手套白狼”,賺取高達兩千多萬的傭金。 最終,相關嫌犯打算將存入銀行的20億元故伎重演時,導致騙局敗露。

密謀“非陽光業務”借雞生蛋

法庭上的張某口齒伶俐,思路清晰,努力回憶著3年前那起驚天騙局的諸多細節。

他說,2014年3月,經朋友馬某(另案嫌犯)介紹,他認識了謝某。 當時,謝某自稱東北某理財公司的副總,可以操作所謂的“非陽光業務”,獲取高額“傭金”。

“他當時自稱H銀行濟南分行的副行長。 ”謝某說。

“我沒這麼說,我只是說我是銀行的工作人員。 ”張某辯解。

張某回憶,兩人結識後,在二環東路某大酒店房間內,謝某將“非陽光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詳細寫在一張白紙上。 流程大概為:將協力廠商大額存款存入H銀行濟南分行,通過偽造大額存款通知單,將錢兌換成支票取出,然後將這筆錢借給事先找好的用款企業,以此獲取高額“傭金”。

此外,張某也指出,這筆大額存款必須由資金管理方簽署“六不原則”:也就是,對這筆資金在一年時間內,承諾不掛失、不抵押、不轉讓、不查詢餘額、不開通網銀、不提前支取,從而為用款企業爭取一年的貸款使用時間。

按照操作流程,為了獲取高額“傭金”,還必須要求用款企業提前支付高額利息。 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到合適的用款企業。

用款企業被蒙在鼓裡

然而,在找到合適的企業之前,卻發生了內訌,張某稱,是他和謝某二人聯手,將馬某踢出局。 “馬某在山東找合適的用款企業時,他不僅找不到像樣的企業,還私下抬高貸款利息,進而抽成。 ”張某稱,這讓謝某很惱火。

於是,兩人私下密談後,告訴馬某,張某所在銀行不能辦“非陽光業務”,而謝某則因為用款企業遲遲找不到,不想幹了。 為了不讓馬某生疑,張某還特意開車將謝某送走。

張某稱,緊接著,他倆緊鑼密鼓地行動起來。 張某稱,對於用款企業,他並沒有話語權的。 他只是通過別人聯繫了一家化工企業,而作為所謂“投資方”的謝某則特意到該企業考察。 通過查看財務報表等,謝某對企業的情況比較滿意,便將這家公司選為用款單位。

“選定的企業必須是急需用錢,但又有償還能力。 ”張某解釋稱,只有這樣,企業才願意支付高息。 他介紹,一般來說企業向銀行貸款都需要進行抵押、質押等手續,“為了騙貸款企業,我們告知,這是某種信託貸款,無需抵押等,企業也不知道這筆錢到底怎麼來的,以為是正常管道貸款。 ”

高利息引誘拉來3億資金

選定了用款企業,接下來,就該籌措3億資金了。 對於從事金融多年的謝某來說,找到3億的資金,並非難事。 “金主”很快被找到,是M銀行北京分行。 謝某找到該銀行,稱可介紹一筆跨行存款業務,能保證高息。

但銀行與銀行之間的存款業務屬於同業存款,無法算作一般性存款,不能作為銀行的業績。 於是,謝某又找到北京Z資產管理公司,Z公司作為資產管理方,代理M銀行這筆3億資金,由Z公司出面,將錢幾經周轉後,最終存入H銀行濟南分行。

同時,為了保證這筆錢在一年之內不能動,謝某同時提出,Z公司須承諾“六不原則”,但Z公司堅持要求保留查詢權,最後雙方商定在一年時間內承諾“五不原則”。 “後來,Z公司確實也查詢過錢的情況,但我們偽造了相關資訊,隱瞞過去了。 ”張某說。

偽造票據找來“演員”騙兩方

貸款企業找好了,3億資金也到位了,張某開始施展騙術。 法庭上,他稱,他利用銀行人員熟悉的便利,拿到了Z公司的印簽,便通過崔某找人進行偽造。 與此同時,被偽造的還有H銀行濟南分行的印簽。 接下來,張某又“導演”了一齣戲。 在張某安排下,崔某找到當大學畢業不久的女孩“韓某”,要求她分飾兩角:既扮演H銀行濟南分行工作人員,還要扮演Z公司財務人員。

2014年5月末的一天,按照計畫安排,韓某穿著買來的銀行工裝,來到H銀行濟南分行,跟隨張某來到VIP室,張某先是演示相關操作流程,並將一張已填寫好的大額存款證明書,放在印表機下的抽屜內。

接著,當Z公司財務人員來辦理存款時,張某拿來一張空白大額存款證明書。此時,坐在電腦旁的韓某則開始假裝敲擊鍵盤、點擊滑鼠,裝作正在輸入存款資訊,準備列印大額存款證明書。

而張某則趁Z公司財務人員不注意,用事先備好的證明書,替代之前的空白證明書,並到外邊蓋好假銀行印簽後,再交給Z公司財務人員。對方不疑有假,將此證明書帶走。

當天下午5點左右,3億元進入H銀行濟南分行內的Z公司戶頭上。在張某帶領下,脫下工裝換上便裝的韓某,“搖身一變”,又成了Z公司財務人員,帶著假印簽到銀行前臺要求把3億元轉走。

在張某的帶領下,整個事情進行得異常順利,銀行工作人員基於對張某的信任,並未發現內有玄機,用韓某的身份證,將3億元支票轉走。

資金到手後,3億元貸款轉給了山東某化工企業,其中2億該企業使用,其餘1億元,轉貸給一家麵粉廠。至此,這筆高達3億元的“非陽光業務”操作完成。

檢方證據顯示,在這場交易中,謝某拿到2600余萬元,其中的1100萬,作為存款利息給了“金主”M銀行北京分行,除去其他中間環節費用,謝某拿到了850萬元。張某在給山東某化工企業拉來貸款後,獲得好處費1800萬元。

又想騙存20億時案發

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張某稱,打算再次作案。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2014年11月29日,H銀行濟南分行向濟南市經偵支隊報案稱,其銀行在接收一筆20億元的存款時,張某等人涉嫌使用偽造印簽的大額存款通知書,計畫將這筆資金“騙走”。

相關證人證言介紹,事發時,南方某銀行分行作為託管人,某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計畫將20億元存款,存入該銀行濟南分行的帳戶內。而張某等人,之前自稱銀行工作人員,一直負責對接此事。

當20億元進入支付系統內後,張某從VIP室內,列印出了一張大額存款通知書,並欲將此憑證,交到南方某銀行分行的負責人手中。

“大額存款證明書,都是從銀行前臺出具的,為什麼要從VIP室內列印?”南方某銀行分行負責人證言稱,其因對操作流程存在質疑,堅決不收這張憑證。隨後,該銀行濟南分行發現,張某出具的大額存款證明書系偽造,遂報警。

張某被警方帶走後,很快吐露,其之前還與同夥曾對一筆3億元存款“動過手腳”,為的就是做“非陽光業務”。針對張某的身份,H銀行濟南分行也迅速給出說明,表示張某並非銀行工作人員,張某等人的行為是為了騙取銀行存款。

謝某稱自己只是中間人

法庭上,張某詳述了案發過程,回憶了很多細節。自稱耳背的謝某,以具體不知情、不知道等回應法庭相關訊問,自認未參與票據詐騙,只是介紹存款。崔某和韓某也各自作出辯解。

值得注意的是,謝某和韓某是被追加起訴的犯罪嫌疑人,法庭上,謝某一直辯解,自己作為存款方,只是起到了中間人的作用,對於資金存入銀行後的事情,一概不知,也不瞭解“非陽光業務”未參與詐騙。其辯護人認為,張某兩次出庭的供詞有很大變化,此前只是模糊稱,謝某參與其中,這次卻堅決說謝某參與作案,證詞前後的變化,不排除是為推卸罪責而改變證詞。

近日,這起追訴案件歷經兩次開庭後宣佈休庭,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另據瞭解,張某等人的贓款被陸續追回。被“騙走”的三億元貸款所涉及的財物,也被部分查封。案發後,涉及其中的多家金融單位、理財公司,也圍繞索賠事宜,打起了維權官司。

(生活日報)

編輯:吳佳

2014年5月末的一天,按照計畫安排,韓某穿著買來的銀行工裝,來到H銀行濟南分行,跟隨張某來到VIP室,張某先是演示相關操作流程,並將一張已填寫好的大額存款證明書,放在印表機下的抽屜內。

接著,當Z公司財務人員來辦理存款時,張某拿來一張空白大額存款證明書。此時,坐在電腦旁的韓某則開始假裝敲擊鍵盤、點擊滑鼠,裝作正在輸入存款資訊,準備列印大額存款證明書。

而張某則趁Z公司財務人員不注意,用事先備好的證明書,替代之前的空白證明書,並到外邊蓋好假銀行印簽後,再交給Z公司財務人員。對方不疑有假,將此證明書帶走。

當天下午5點左右,3億元進入H銀行濟南分行內的Z公司戶頭上。在張某帶領下,脫下工裝換上便裝的韓某,“搖身一變”,又成了Z公司財務人員,帶著假印簽到銀行前臺要求把3億元轉走。

在張某的帶領下,整個事情進行得異常順利,銀行工作人員基於對張某的信任,並未發現內有玄機,用韓某的身份證,將3億元支票轉走。

資金到手後,3億元貸款轉給了山東某化工企業,其中2億該企業使用,其餘1億元,轉貸給一家麵粉廠。至此,這筆高達3億元的“非陽光業務”操作完成。

檢方證據顯示,在這場交易中,謝某拿到2600余萬元,其中的1100萬,作為存款利息給了“金主”M銀行北京分行,除去其他中間環節費用,謝某拿到了850萬元。張某在給山東某化工企業拉來貸款後,獲得好處費1800萬元。

又想騙存20億時案發

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張某稱,打算再次作案。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2014年11月29日,H銀行濟南分行向濟南市經偵支隊報案稱,其銀行在接收一筆20億元的存款時,張某等人涉嫌使用偽造印簽的大額存款通知書,計畫將這筆資金“騙走”。

相關證人證言介紹,事發時,南方某銀行分行作為託管人,某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計畫將20億元存款,存入該銀行濟南分行的帳戶內。而張某等人,之前自稱銀行工作人員,一直負責對接此事。

當20億元進入支付系統內後,張某從VIP室內,列印出了一張大額存款通知書,並欲將此憑證,交到南方某銀行分行的負責人手中。

“大額存款證明書,都是從銀行前臺出具的,為什麼要從VIP室內列印?”南方某銀行分行負責人證言稱,其因對操作流程存在質疑,堅決不收這張憑證。隨後,該銀行濟南分行發現,張某出具的大額存款證明書系偽造,遂報警。

張某被警方帶走後,很快吐露,其之前還與同夥曾對一筆3億元存款“動過手腳”,為的就是做“非陽光業務”。針對張某的身份,H銀行濟南分行也迅速給出說明,表示張某並非銀行工作人員,張某等人的行為是為了騙取銀行存款。

謝某稱自己只是中間人

法庭上,張某詳述了案發過程,回憶了很多細節。自稱耳背的謝某,以具體不知情、不知道等回應法庭相關訊問,自認未參與票據詐騙,只是介紹存款。崔某和韓某也各自作出辯解。

值得注意的是,謝某和韓某是被追加起訴的犯罪嫌疑人,法庭上,謝某一直辯解,自己作為存款方,只是起到了中間人的作用,對於資金存入銀行後的事情,一概不知,也不瞭解“非陽光業務”未參與詐騙。其辯護人認為,張某兩次出庭的供詞有很大變化,此前只是模糊稱,謝某參與其中,這次卻堅決說謝某參與作案,證詞前後的變化,不排除是為推卸罪責而改變證詞。

近日,這起追訴案件歷經兩次開庭後宣佈休庭,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另據瞭解,張某等人的贓款被陸續追回。被“騙走”的三億元貸款所涉及的財物,也被部分查封。案發後,涉及其中的多家金融單位、理財公司,也圍繞索賠事宜,打起了維權官司。

(生活日報)

編輯: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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