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上訴人位置的這個人滿頭白髮, 眉頭微皺, 半側身的對著我, 庭上的麥克風離他太近了, 他的呼吸聲被無形中放的很大, 呼哧呼哧的, 像一頭負重的老牛在爬坡, 在法庭裡迴響。
當事人大多很喜歡對著麥講話, 也許是緊張, 需要握住一個東西, 也許是想足夠大聲, 提醒所有人注意。 只有那些無關痛癢的, 如原審被告之類的, 才懶得伸長脖子湊近話筒, 這些人往往都散漫的坐在邊上, 一副走過場的樣子。 真正在法庭上用到麥的, 大多是上訴人。
今天這個上訴人, 年紀並不老, 四十多歲而已, 他的太太雖然從年齡上大他幾歲,
這並不是家庭糾紛, 而是一個借貸案子, 也只有在這種案件裡, 夫妻關係才會讓人吃驚的具有一致的對外性。 所幸, 一審沒有判令女方擔責, 也沒有人上訴, 所以最頭疼的問題反而不需要審查了。
上訴狀寫的很口語, 幾乎是片段性的、跳躍式的, 看了前面一句, 總覺得和後面一句不能合併成一個完整的意思。 間或還充斥著“冤枉”啊, “被騙”啊, 這些刺激性的字眼。 當然, 質疑一審的同時, 對方的律師也沒有倖免, 不少的文字也“友情”贈送給了他。 可是, 至少今天, 這個著律師袍的專業人士, 看上去溫文爾雅, 話不多, 但清楚明晰。
我沒有那份心思說, 你上訴狀都寫不囫圇, 為啥不請個律師。
民間借貸, 我是不喜歡的。 當然, 還有很多不喜歡的, 一一列舉出來, 絕對強勢地超過喜歡的。
原因很簡單, 瞎話太多, 讓人燒腦;答非所問, 讓人煩躁。
“ 借條是不是你簽的?”
“是他們逼我簽的。 ”
這種問答, 在借貸案裡, 幾乎具有普世性, 但反抗的基本沒有, 報警的不足百分之一, 他們最大的勇氣說出這句話的時候, 都是別人拿著借條來法院追債的時候。
“這是不是你的簽名和指模?”
“是, 但我根本沒看上面寫的啥。 ”
這種人睜著眼看著我的一舉一動, 我很好奇他為什麼會對白紙黑字的借條那麼蔑視與隨性,
“你還錢的收據是對方寫給你的嗎?”
“這也是他們逼我簽名的, 這錢不是我還的。
在這之前, 我又問了他很多問題, 只是他的答案似乎順利的干擾了自 己、暴露了問題。 我知道他想證明什麼, 只是不明白這樣的思路, 是怎麼得來的。
“如果錢是別人借的, 那你為什麼要簽名?”
“是他們逼我簽的。 ”
成功的進入閉環。
“好吧, 那你為什麼這麼做, 有什麼好處嗎?”
“我收一點的利息差。 ”
他話鋒一轉, 突然說出這句話, 真實的讓我竟然有點不適應。 其實, 人的本質, 在不經意間暴露出來的, 往往不是謊言, 就像你突然叫一個人的名字, 他會下意識的會抬頭一樣。
還有很多淩亂的證據, 我問了很久, 才得到一個迂回的證明答案。 民事案件, 大多如此。
女方沒有責任, 但也沒有放棄自己辯申的權利, 她什麼都不知道, 什麼都不知道, 什麼都不知道, 為什麼要告她, 她有點像祥林嫂。 對方的律師很想給她普及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知識, 耐心的和她說教著。 我已然沒了興趣, 因為, 我知道, 想改變一個根本不想改變的人, 無異於對什麼彈什麼。
女方頗有用心地提醒男方認真看完筆錄再簽字, 書記員不失時機的說了一句:“甘系要睇清楚的先簽啦, 不好見乜嘢就簽名咯。 ”胖兒是老書記員, 經常能添油加醋的促成調解, 也能畫龍點睛的一語中的。
筆錄簽完了, 一大段手寫體附於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