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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取消市區自來水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

本報訊記者從市物價局部門瞭解到, 本月起我市取消市區(不含銅山區、賈汪區)自來水到戶價格中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 該項費用取消後, 各類自來水到戶價格每立方米同步降低0.05元, 經測算, 每年可為居民節約開支約200萬元。

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根據國家和省關於“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等政府性基金”的政策要求, 市物價局昨日制定下發了《關於市區自來水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明確取消市區自來水價格中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 具體為, 取消市區自來水的生活類用水、行政事業類用水、生產類用水、特種類用水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均為每立方米0.05元)。

該費用取消後, 市區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價構成即為基本水價、水資源費、汙水處理費, 市區自來水到戶價格每立方米同步降低0.05元。 其中, 降低後的居民用水第一階梯總水價為2.92元/立方米、第二階梯為3.70元/立方米、第三階梯為6.06元/立方米。

根據市區供水企業提供的去年全年用水量測算, 此次自來水價格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取消後, 每年可以為居民節約開支約200萬元, 為工商企業節約開支約300萬元。

從昨天起, 新發佈的《徐州市區自來水價格表》在市物價局網站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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