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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2歲時,我用5萬元買斷寶寶撫養權,卻偷偷照顧苦命的婆婆

我和老公是經人介紹, 雖說上不閃婚, 但只相處了3個月就結婚。 我被他甜言蜜語打動了, 可婚後, 我就發現了老公脾氣暴躁, 對婆婆特別兇狠,

但婆婆特別明理, 待我如閨女一般。

婚後第二個月我就懷孕了, 那天老公喝酒回來, 我批評了他兩句, 他借著酒勁把我用力推到床上, 當時腹痛, 婆婆知道後, 立即帶我去醫院檢查保住了孩子。 孕7個月的時候, 他和一幫朋友打牌整夜未回, 我回來不理睬他, 又遭到了他一頓打, 一氣之下我跑回娘家。 第二天, 他跑到我娘家, 求我回家原諒他一次。 我也不想讓父母煩神, 就和他一起回了家。

坐月子時候, 寶寶夜裡哭鬧, 我半夜起來給寶寶喂母乳, 寶寶吵醒了他, 他轉過來就給我一耳光說我連孩子都不會帶。 當時我沒有哭, 我已經麻木了。 這時婆婆拉著我到她臥室, 她為我冰敷了紅腫的臉, 我沒哭婆婆卻哭了。 她向我賠禮, 我看著可憐的婆婆, 忍不住哭了。 我說這不是你的錯, 和你沒關係, 她說我是一個好姑娘, 說我和她命一樣苦。 我的公公在世時也是這樣脾氣暴躁的男人, 她說她為了這個兒子, 一直都忍著。 她說她不阻攔我, 真過不下去, 就離婚。 我抱著寶寶和婆婆大哭起來。

寶寶三個月的時候, 我忍痛斷了母乳, 把孩子丟給娘家父母照顧, 對老公說我外出打工。 打工期間, 老公打我電話, 我一直不接。 婆婆隔一天就去我娘家看孩子, 然後告訴我孩子的近況, 我也定時給婆婆寄點錢, 讓她買點自己愛吃的東西。

2年後,

我外出打工回來了, 我遞給他一張離婚協議書和5萬元存摺, 讓他放棄寶寶的撫養權, 也不要他承擔孩子撫養費。 我不想女兒在爭吵打鬧的環境裡生活。 他欣然同意離婚。

婆婆捨不得我和孩子離開, 我感覺對婆婆很內疚, 生活的時間不長, 但婆婆視我為女兒。

為了寶寶我只得在市內打工, 我在外租了房子, 並偷偷把婆婆接到我身邊, 我一邊照顧著寶寶, 一邊照顧著婆婆。 婆婆讓我重新找個好人嫁了, 她說她會一如即往的幫我照看寶寶。

作為一個離過婚的女人, 我勸女孩子嫁人之前一定要睜大眼睛看仔細, 對父母都不好的人絕對不要嫁, 一旦發現嫁錯了, 及早抽身, 否則有了寶寶, 對寶寶就是一種莫大的傷害。 你們說我說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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