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意給大家寫一篇小文章, 經常看拳賽的朋友們, 也許有很多人都不知道KO和擊倒的區別, 我在頭條看其他朋友文章的標題,
KO, 是英文 knock out 的首字母縮寫, 意思就是擊出拳台(有時是拳手真的被打到了拳台之外, 比如霍普金斯被KO, 有時只是這樣表達, 不一定非得打到拳台外面), 擊倒之後無法站起, 比賽徹底結束, 這是一次性的動作行為, 肯定沒有第二次。
擊倒也就是KD, 是英文 knock down 的字母縮寫, 意思是擊倒, 但是倒地之後裁判讀八, 有可能再次站起來比賽, 一場比賽可能出現多次擊倒, 但只能出現一次KO。
下面舉例說明, 比如小梅威瑟和馬奎茲的比賽, 小梅威瑟在第二回合一記左手拳擊倒了馬奎茲, 但是馬奎茲在規定時間內起身再戰, 並堅持到了比賽結束。 這就是KD, 擊倒, 不是KO。
再舉個例子, 馬奎茲和帕奎奧的比賽, 兩人四番戰, 馬奎茲在第6回合一拳KO了帕奎奧, 帕奎奧被打暈了好久, 無法比賽, 這就是KO, 因為比賽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