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過去了
各位老鐵們吃土的日子過得還好嗎
剁手一時爽, 付款悔斷腸
看到信用卡帳單後
小編整個人都不好了
雙十一躲過了賣家的奧數
繞開了快遞的套路
但還得小心!!!
別陷入信用卡的泥潭
案例一
2011年3月11日, 雷某在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 此後他持該卡透支消費, 至2016年1月19日共透支本金49922.55元, 其間銀行兩次催收, 他都置若罔聞。 直至2016年3月9日, 雷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當日還款10000元。
那麼什麼是信用卡詐騙罪呢?
檢察官普法小課堂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 數額較大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 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還記得你人生中
人品爆發的一次經歷是什麼嗎?
有人說是隨手買個彩票就中獎了
有人說是在窮到吃土的時候撿到錢了
下麵就有位小夥伴“人品大爆發”
撿到信用卡了
然而...
案例二
張某在銀行取款時, 發現一張遺留在ATM自動取款機上的信用卡, 於是用該卡取走現金6千元, 後經失主報案, 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俗話說
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
看到下面這個案例
小編只想說
案例
林某在路上偶然撿到一張身份證, 想到最近手頭有點緊, 便持該身份證到銀行辦了一張信用卡, 之後用此信用卡套現、消費多筆未還, 不久, 銀行發現該卡是騙領的信用卡後報案。
有人冒用信用卡
也有人騙領信用卡
就不能好好用個信用卡嗎
檢察官提醒廣大民眾,使用信用卡要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依法、適度消費,且須及時還款,若逾期不還,輕則影響個人信用,重則會觸犯法律遭受牢獄之災。
編輯:陳 豐
往期回顧
檢察官提醒廣大民眾,使用信用卡要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依法、適度消費,且須及時還款,若逾期不還,輕則影響個人信用,重則會觸犯法律遭受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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