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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結婚不要彩禮刷屏朋友圈 合肥地區彩禮多少才合法?

新華社11月20日電(記者 王民)與農村一些“天價彩禮”現象形成鮮明對比,一新娘打破世俗枷鎖,結婚不要新樓房、不要一分錢彩禮,她的做法在當地“朋友圈”刷屏。

根據民間習俗, 結婚索取彩禮的情況比較普遍, 那麼究竟合肥地區彩禮多少才合法呢?

我們知道, 彩禮也稱聘禮, 常指男方派媒人向女家求婚, 攜帶的禮物。 彩禮, 是中國幾千年以來的婚嫁風俗。 古稱納彩, 古時候是給絹帛之類, 後來發展成為金銀財寶。

現階段, 我國婚姻法並未對彩禮的具體數額作出規定, 現實生活中, 女方往往根據當地的風俗習慣及男方的經濟狀況提出適當的彩禮數額, 用來考驗男方對女方的重視程度, 合肥地區也無統一的彩禮標準。 合肥地區的彩禮一般從八千八百八十八元至五萬元不等, 經濟較為富裕的家庭, 往往彩禮的數額會更多。

雖然我國法律並未對彩禮的數額作出規定,

然而, 我國法律對何時返還彩禮卻有嚴格的規定。 法律規定, 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或者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離婚時, 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女方依法應當返還。 因此, 只要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 女方是應當返還彩禮的。

在司法實踐中, 如果未婚男女雙方確已共同生活, 但最終未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給付彩禮方請求返還彩禮,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並結合當地風俗習慣等因素, 確定是否返還及具體返還的數額。

作者:王慶貴, 上海和基(合肥)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安徽大學法學本科學歷。 自2011年執業以來,

王慶貴律師積累了豐富的律師工作經驗, 憑藉專業的分析能力和工作效率, 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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