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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馬仕為什麼這麼紅?

愛馬仕的誕生很有趣, 創始人Thierry Hermès是一位專為軍人縫補馬具的男青年。 在1837年, 巴黎已是馬車的天下, 高齡36的男青年看到了商機, 成立了Hermès。

然而創業伊始, 由於處女座和強迫症並行, 材料和手工要做到足夠完美才出貨, 導致了出貨速度太慢, 慢到甚至沒人想光顧他。

▽大概這麼慢

但是, 每一個成功者故事, 都有但是。

由於當時的法國王子坐馬車出門浪時, 馬掌脫落, 馬受了精驚, 導致馬車翻車,

王子go die了。 這件事引發了當時全國上下的爆炸性轟動, 讓原本喝茶遛鳥的貴族們, 重視起馬具使用的安全問題。 於是Thierry Hermès的慢工出細活兒, 在貴族圈兒火了。

到1867年, 法國舉辦了一場聚集各國君主壕無人性的party, 哥們兒帶著他的產品, 參展並獲得馬具類大獎,

幫Hermès這個品牌打上了「御用」的標籤, 開始了Hermès的成神之路。

(這逆襲套路和現在的網文有什麼區別?)

第二代傳人為了能讓家族事業更加火熱, 學習孟母搬到了富人區, 左手bulingbuling的7星級酒店, 右手bulingbuling的拿破崙三世皇家住宅, 將出入的壕門, 全部攏絡為潛在客戶。

這個位址也就是現在的巴黎剁手總店, Rue du Faubourg Saint—Honore 24

So, 二代目的故事是要告訴你, 為什麼三四線城市考生一般會選擇一線城市讀大學?因為這樣打王者榮耀網速比較快, 一片好的土壤能改變花的質感。

再之後的故事, 差不多就是一整部發家史, 細聊就太多了, 就著重講一下Hermès的logo和橙色禮盒吧。

本身Hermès的包裝盒是奶油色鍍金的包邊, 但是在三代目的二戰期間, 由於材料短缺, 印廠只有橘紅色卡紙, 沒想到做出來逼格甚高, 於是這經典的土豪橙配色就這麼沿用至今。

至於logo,取自法國藝術家Alfred de Dreux的油畫。具體為啥是這個,我不知道,所以不瞎說。畢竟窗簾可能就是藍色的,魯迅家可能就兩顆棗樹。

至此,愛馬仕的發家介紹的差不離了,講太多沒什麼意義,畢竟我們不是財經頻道,不教你做生意。而剩下的的是一些小故事,比如Kelly的由來,Birkin的由來,做配飾和衣服之類花邊小新聞,傳的太多了,沒什麼聊頭。

不過愛馬仕一直在貴族圈中流行,在那個年代,作為屁民,很少能瞭解到,狀態大概都是不溫不火。

而愛馬仕真正的燎原大火,在我看來,可能是「欲望都市」裡對Birkin的癡迷追求。欲望都市的火熱,互聯網的普及,讓大家瞭解到這個品牌的獨具魅力,老牌的饑餓行銷模式,延續至今的Waitlist等候名單,讓每一隻包都成為貴婦們爭相豪奪的藝術品,才促成了愛馬仕。

自此開始,愛馬仕變成一種象徵,一種符號,一種身份的代言,甚至說一種信仰。

還記得櫃姐最經典的一句話:「It's not a bag , it's a Birkin」,這簡直成了新時代剁手觀音的座右銘。

所以當你聽到「愛馬仕」時,你首先想到的會是什麼?

是讓每一個女孩尖叫的Kelly、Birkin,是動輒十幾萬的價格,是Hermès這幾個字母和LOGO,還是它由義大利最頂尖的傳統工匠全手工縫製、一周僅產出兩個手包、每個手包都獨一無二的那一分“價值感”?

對於一個手工匠人來說,只想說皮料真TM牛逼啊(也真TM貴啊)。

當大家對工藝瞭解程度或操作熟練度都達到一個瓶頸的時候,什麼東西能更高效得讓整個作品煥發新的光彩?達到更高的境界?

皮料。

愛馬仕作為業內霸主,全球最好的皮革供應商都會將第一輪的皮革優先選擇權給愛馬仕,然後才會輪到其他的品牌。

比如鱷魚皮的Birkin。先排除鱷魚皮本身就十分稀有的特性。一個小款的需要一整張鱷魚皮,一個大點的可能就要4-5張完整鱷魚皮,皮與皮之間的接縫都要做到像一整塊皮一樣,絲毫看不出是拼接的痕跡。

同時,愛馬仕要找的鱷魚,身上不能有任何搏鬥的咬痕和傷疤。而作為一種愛好爭鬥的動物,它長到能做成一個包那麼大的時候,身上沒有傷痕,新時代處女座不過如此吧。

而日常使用的牛皮羊皮之類,也是皮料場上的Danceing Queen了。還記得我之前做的那個眼鏡盒麼?法國HAAS原廠的Epson,超NB的皮料了,不過也是Hermès挑剩的。

至於logo,取自法國藝術家Alfred de Dreux的油畫。具體為啥是這個,我不知道,所以不瞎說。畢竟窗簾可能就是藍色的,魯迅家可能就兩顆棗樹。

至此,愛馬仕的發家介紹的差不離了,講太多沒什麼意義,畢竟我們不是財經頻道,不教你做生意。而剩下的的是一些小故事,比如Kelly的由來,Birkin的由來,做配飾和衣服之類花邊小新聞,傳的太多了,沒什麼聊頭。

不過愛馬仕一直在貴族圈中流行,在那個年代,作為屁民,很少能瞭解到,狀態大概都是不溫不火。

而愛馬仕真正的燎原大火,在我看來,可能是「欲望都市」裡對Birkin的癡迷追求。欲望都市的火熱,互聯網的普及,讓大家瞭解到這個品牌的獨具魅力,老牌的饑餓行銷模式,延續至今的Waitlist等候名單,讓每一隻包都成為貴婦們爭相豪奪的藝術品,才促成了愛馬仕。

自此開始,愛馬仕變成一種象徵,一種符號,一種身份的代言,甚至說一種信仰。

還記得櫃姐最經典的一句話:「It's not a bag , it's a Birkin」,這簡直成了新時代剁手觀音的座右銘。

所以當你聽到「愛馬仕」時,你首先想到的會是什麼?

是讓每一個女孩尖叫的Kelly、Birkin,是動輒十幾萬的價格,是Hermès這幾個字母和LOGO,還是它由義大利最頂尖的傳統工匠全手工縫製、一周僅產出兩個手包、每個手包都獨一無二的那一分“價值感”?

對於一個手工匠人來說,只想說皮料真TM牛逼啊(也真TM貴啊)。

當大家對工藝瞭解程度或操作熟練度都達到一個瓶頸的時候,什麼東西能更高效得讓整個作品煥發新的光彩?達到更高的境界?

皮料。

愛馬仕作為業內霸主,全球最好的皮革供應商都會將第一輪的皮革優先選擇權給愛馬仕,然後才會輪到其他的品牌。

比如鱷魚皮的Birkin。先排除鱷魚皮本身就十分稀有的特性。一個小款的需要一整張鱷魚皮,一個大點的可能就要4-5張完整鱷魚皮,皮與皮之間的接縫都要做到像一整塊皮一樣,絲毫看不出是拼接的痕跡。

同時,愛馬仕要找的鱷魚,身上不能有任何搏鬥的咬痕和傷疤。而作為一種愛好爭鬥的動物,它長到能做成一個包那麼大的時候,身上沒有傷痕,新時代處女座不過如此吧。

而日常使用的牛皮羊皮之類,也是皮料場上的Danceing Queen了。還記得我之前做的那個眼鏡盒麼?法國HAAS原廠的Epson,超NB的皮料了,不過也是Hermès挑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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