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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賣公民資訊 觸犯法律被判刑罰

近日, 香河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 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被告人尚某拘役三個月, 緩刑六個月, 並處罰金5000元。

被告人尚某是內蒙古自治區農民。 2016年8月, 尚某通過網路非法買進學生資訊, 然後, 向上海某小飯桌管理人賀某出售上海10所小學學生的個人資訊3萬余條, 從中牟利3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尚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資訊, 情節嚴重, 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尚某當庭自願認罪, 認罪態度較好, 故予以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尚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提醒

隨著現代通信技術的飛速發展, 各種利用網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案件層出不窮, 我們在享受網路便捷的同時, 也要注意小細節, 比如謹慎連接公共WiFi, 在社交網站上儘量避免透露個人資訊,

切勿亂丟亂放個人資訊單據等, 加強自身資訊安全防範, 防患於未然, 不給違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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