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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增翼:教育公平視角下的義務教育均衡審視

義務教育均衡是國家對基礎教育發展的頂層設計和宏觀部署, 是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戰略舉措, 對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對保證經濟、文化欠發達地區的基本辦學條件起到關鍵的保障作用, 對基礎教育的整體提升起到重要的奠基作用。 然而, 一些理論研究者和實踐工作者對義務教育均衡卻有著一些不一樣的認識。 這些認識對落實均衡措施和繼續推進高水準的均衡可能產生消極影響。

有學者認為,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際上是一個虛假的問題, 不能用錯誤的方法去解決虛假的教育問題。

他們認為, 在基礎教育階段, 不可能把每所學校都辦成像人大附中、北大附中那樣的名校, 也不應該這樣做。 這樣的觀點顯然有失偏頗, 因為他們沒有站在國家的層面, 沒有從提高全民族素質角度來看待教育均衡的意義;更沒有看到, 因為國家為實現義務教育均衡而作出的種種努力, 邊遠落後地區的辦學條件得到了巨大的改善。 他們把義務教育均衡片面地理解為絕對平均主義。 還有一些學者簡單地認為教育均衡就是硬體設施的投入, 只要按照義務教育均衡評估要求按圖索驥地佈置就可以了。 這樣的觀點顯然也不合理, 因為他們僅僅將實現義務教育均衡作為上級考核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
以及學校的硬性指標, 迫于行政考核的壓力不得已而為之, 沒有將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的措施作為實現義務教育綜合發展的有效手段。 以上兩種行為對實現義務教育均衡都會產生一定消極影響。 現階段, 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 對於義務教育均衡的理解至少應該關注以下幾個維度。

首先, 義務教育均衡應是區域內相對的均衡。 當下甚至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 均衡只能是區域內的均衡, 當然這個區域可以是東部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 可以是一個省、一個市、一個縣, 但是必須是具有一定相關性、同質性、可比性的地區。 不能用發達地區的均衡指標去衡量不發達、欠發達地區的均衡指標, 也許經過若干年努力後可以達到,

但現在還不能達到。 國家層面已制定出義務教育均衡的指標, 這些指標具有基礎性、指導性、規範性作用, 對於未達標的地區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特別是以市、縣級政府為責任主體的均衡達標更具有重要意義。 既能保障地方政府將義務教育的均衡納入地方政府整體建設規劃之中, 又能保證對基礎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的不斷投入, 對保障落後、邊遠地區的基本辦學條件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奠基作用。 區域內的相對均衡, 對於像我國這樣地區發展差異較大的人口大國而言尤為重要, 具有“補差”、“造血”、“打基礎”的作用。 從這個角度而言, 均衡是相對的、局部的, 只能是區域性的逐步均衡, 而不可能是全國範圍內的絕對均衡。
因為欠發達地區仍然在為實現義務教育均衡指標而不斷努力, 而發達地區可能幾年前甚至更早的時間就已達標, 正在實現比均衡指標更高、更多的目標。 不同地區的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一定要尋找適合本地區、本校實現均衡的條件和機遇, 努力實現本地區的義務教育均衡使命, 當然也不排除向其他地區、學校積極學習與借鑒, 但絕不能完全克隆、照搬照抄。

其次, 義務教育均衡應是人財物全面的均衡。 全面的均衡是在區域均衡這個大前提下。 為實現教育均衡, 地方政府基於多種因素考慮給予義務教育足夠的、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和財力投入, 尤其是硬體設施的投入。 但是對於均衡的投入,

不僅僅是財與物的投入, 更多應是對人的投入, 對優質師資培養的投入。 對優質師資的均衡理應成為實現教育均衡的重中之重, 各地為此也進行了實踐探索與創新, 通過走教、住教、定期、不定期等多種形式的教師交流推動優質師資的共用與擴散。 然而, 實踐中並不樂觀, 這與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的觀念有較大關係。 因為他們認為持續支持看得見的、物化的、見效快的均衡指標要比培養、關注優秀教師重要得多。 在這樣的片面均衡觀念指導下, 一些優秀教師不願流動, 一些教師因評優晉級工作調動等原因被迫流動, 對流出、流入學校的教育生態產生一定消極影響。 此外, 區域內各種形式的學校聯盟形同虛設, 一些優秀教師甚至不惜一切代價流入到當地最好的學校。同時,不合理的均衡措施導致一些地區的傳統名校衰落,政策性地形成一批新的名校,進而形成新一輪的人為不均衡格局,擇校熱居高不下,甚至愈演愈烈,原本實現均衡的措施結果卻是加劇了不均衡。

再次,義務教育均衡應是動態變化的均衡。義務教育的均衡,無論是針對區域而言,還是針對人財物的投入而言,都只能是動態的,而不能是靜止不變的。對於區域而言,剛達標的地區,不能因為達標就停滯不前、消極維持,甚至認為大功告成、一勞永逸,而應該認真規劃,針對指標的薄弱環節制定相應的措施,一方面防止剛剛達標的指標下滑或反彈,另一方面需考慮在達標的基礎上如何提高,制定相應的指標,形成規範的制度,為實現高品位、高品質的教育均衡提供政策、財力等支持。對於發達地區,一方面要考慮區域內教育發展的均衡,當然這種均衡是高品位、高品質的均衡,重點要研發出相對應的均衡指標;另一方面要考慮如何為欠發達地區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與幫助,而不是袖手旁觀、獨善其身。對於人財物而言,也需保持動態的均衡,注重區域內的合理調配,特別是師資的合理調配與流動,常態化、規範化的教師配置與流動應成為保持均衡、推進高位均衡的中心工作。在教師流動中,既要防止優質的師資被稀釋,又要考慮如何擴大優質師資的共用與輻射作用。

最後,義務教育均衡應是有特色的均衡。義務教育的均衡具有階段的意義。最初的出發點是為了解決地區之間的差異。如果不發達、欠發達地區的基本辦學條件都不具備,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就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隨著義務教育均衡戰略的不斷推進,財政投入的不斷增加,政府的逐漸重視,基本辦學條件逐漸完備,義務教育具備了脫貧與起飛的物質條件。然而,出現千校一面、萬校一書同一模式的同質化現象又不得不引起注意,提醒我們教育均衡不應是簡單的模仿,不是外在的物質化,更不是去特質化,而應是關注基礎性、個性化、特色化。就像有些教育家所言:窮廟也能辦大教育。誠然,教育品質的提高離不開必要的物質條件,但是更需要精神、特色、個性化的引領,“一校一品”理應是教育均衡發展的題中之義,尤其是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基層學校的校長們決不能認為有了發達地區名校的辦學模式就一勞永逸了,而應在不斷豐富的物質投入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校的具體情況推進地區均衡、學校均衡,彰顯個性化特色。否則,盲目的標準化、樣板化、同質化,不僅不能有效地提升教育教學品質,更可能在盲目的、完全照搬式的學習過程中迷失自我,將自己地區、學校的辦學特色、辦學智慧丟失、遺棄。

義務教育均衡諸維度之間有著嚴密的內在邏輯。區域均衡是前提。不承認這個前提,義務教育均衡在理論上就容易限入絕對的平均主義。在實踐中就會犯虛無主義錯誤,認為不可能實現,也沒必要實現。全面均衡是關鍵。不關注全面均衡,義務教育均衡就容易限入片面物質主義,實踐中就會犯拜金主義錯誤。認為只要投入到位,校園環境、硬體設施配齊達標就萬事大吉,而忽視、漠視以師生為主體的人的真正發展。動態均衡是保障。不關注動態均衡,義務教育均衡就會落入保守主義的窠臼,實踐中就會消極等待。認為只要維持現狀,充其量修修補補,絕不需要傷筋動骨的大動作,對於剛達標甚至未達標的地區而言,更容易滋生“等、靠、要”的思想。對於發達地區則缺乏辦學創新的動力。特色均衡是方向。不關注特色均衡,義務教育均衡就會限入否定主義的泥潭。教育均衡是當下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戰略,但是否定之否定規律告訴我們,均衡的最終方向是走向更高階段的不均衡,此時的不均衡是對前面均衡的否定與超越,其特色是以高位不均衡為主要特質。看不到這一點,實踐中義務教育的均衡就容易犯呆板教條、抽象的經驗主義錯誤,使義務教育失去個性、靈性。簡而言之,對於教育公平視角下義務教育均衡的態度,我們既要立足現實國情又要著眼未來需要,也要觀照過去。既不能盲目樂觀地認為畢其功於一役就可能迅速實現,也不能消極悲觀地認為永遠不能實現或沒有實現的必要,而應以積極的心態和務實的行動去看待、理解、評估和落實。

(本文系全國教育科學“十三五”規劃2016年度國家重點課題“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化建設研究”(AHA160006)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

一些優秀教師甚至不惜一切代價流入到當地最好的學校。同時,不合理的均衡措施導致一些地區的傳統名校衰落,政策性地形成一批新的名校,進而形成新一輪的人為不均衡格局,擇校熱居高不下,甚至愈演愈烈,原本實現均衡的措施結果卻是加劇了不均衡。

再次,義務教育均衡應是動態變化的均衡。義務教育的均衡,無論是針對區域而言,還是針對人財物的投入而言,都只能是動態的,而不能是靜止不變的。對於區域而言,剛達標的地區,不能因為達標就停滯不前、消極維持,甚至認為大功告成、一勞永逸,而應該認真規劃,針對指標的薄弱環節制定相應的措施,一方面防止剛剛達標的指標下滑或反彈,另一方面需考慮在達標的基礎上如何提高,制定相應的指標,形成規範的制度,為實現高品位、高品質的教育均衡提供政策、財力等支持。對於發達地區,一方面要考慮區域內教育發展的均衡,當然這種均衡是高品位、高品質的均衡,重點要研發出相對應的均衡指標;另一方面要考慮如何為欠發達地區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與幫助,而不是袖手旁觀、獨善其身。對於人財物而言,也需保持動態的均衡,注重區域內的合理調配,特別是師資的合理調配與流動,常態化、規範化的教師配置與流動應成為保持均衡、推進高位均衡的中心工作。在教師流動中,既要防止優質的師資被稀釋,又要考慮如何擴大優質師資的共用與輻射作用。

最後,義務教育均衡應是有特色的均衡。義務教育的均衡具有階段的意義。最初的出發點是為了解決地區之間的差異。如果不發達、欠發達地區的基本辦學條件都不具備,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就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隨著義務教育均衡戰略的不斷推進,財政投入的不斷增加,政府的逐漸重視,基本辦學條件逐漸完備,義務教育具備了脫貧與起飛的物質條件。然而,出現千校一面、萬校一書同一模式的同質化現象又不得不引起注意,提醒我們教育均衡不應是簡單的模仿,不是外在的物質化,更不是去特質化,而應是關注基礎性、個性化、特色化。就像有些教育家所言:窮廟也能辦大教育。誠然,教育品質的提高離不開必要的物質條件,但是更需要精神、特色、個性化的引領,“一校一品”理應是教育均衡發展的題中之義,尤其是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基層學校的校長們決不能認為有了發達地區名校的辦學模式就一勞永逸了,而應在不斷豐富的物質投入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校的具體情況推進地區均衡、學校均衡,彰顯個性化特色。否則,盲目的標準化、樣板化、同質化,不僅不能有效地提升教育教學品質,更可能在盲目的、完全照搬式的學習過程中迷失自我,將自己地區、學校的辦學特色、辦學智慧丟失、遺棄。

義務教育均衡諸維度之間有著嚴密的內在邏輯。區域均衡是前提。不承認這個前提,義務教育均衡在理論上就容易限入絕對的平均主義。在實踐中就會犯虛無主義錯誤,認為不可能實現,也沒必要實現。全面均衡是關鍵。不關注全面均衡,義務教育均衡就容易限入片面物質主義,實踐中就會犯拜金主義錯誤。認為只要投入到位,校園環境、硬體設施配齊達標就萬事大吉,而忽視、漠視以師生為主體的人的真正發展。動態均衡是保障。不關注動態均衡,義務教育均衡就會落入保守主義的窠臼,實踐中就會消極等待。認為只要維持現狀,充其量修修補補,絕不需要傷筋動骨的大動作,對於剛達標甚至未達標的地區而言,更容易滋生“等、靠、要”的思想。對於發達地區則缺乏辦學創新的動力。特色均衡是方向。不關注特色均衡,義務教育均衡就會限入否定主義的泥潭。教育均衡是當下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戰略,但是否定之否定規律告訴我們,均衡的最終方向是走向更高階段的不均衡,此時的不均衡是對前面均衡的否定與超越,其特色是以高位不均衡為主要特質。看不到這一點,實踐中義務教育的均衡就容易犯呆板教條、抽象的經驗主義錯誤,使義務教育失去個性、靈性。簡而言之,對於教育公平視角下義務教育均衡的態度,我們既要立足現實國情又要著眼未來需要,也要觀照過去。既不能盲目樂觀地認為畢其功於一役就可能迅速實現,也不能消極悲觀地認為永遠不能實現或沒有實現的必要,而應以積極的心態和務實的行動去看待、理解、評估和落實。

(本文系全國教育科學“十三五”規劃2016年度國家重點課題“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化建設研究”(AHA160006)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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