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 2018年1月1日前, 原發證照繼續有效。 過渡期結束後, 企業辦理相關業務須使用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過渡期: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原發證照繼續有效。
截止期:2018年1月1日, 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 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意思是說, 如果您的公司沒有換取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那麼2018年開始舊版營業執照就失效啦。 只剩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仍是舊證的企業必須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去工商局換領新的營業執照, 請企業引起重視, 以免到時候給貴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換證完成之後, 識別號會由15位升級成18位元數, 還需要去稅務機關辦理納稅識別號的變更手續。
因此, 希望廣大企業引起重視, 不然等到明年未更新的營業執照過期無法使用就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