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幾乎是裸婚, 沒房沒車, 我隨他去大城市打拼, 租了一間房子住。 工作了好幾年, 我們手裡贊了不少錢。 我原本想著用這些錢, 在家裡買房子, 先付個首付。 誰知, 他弟弟在外面談戀愛, 不留心把女孩肚子搞大了, 女方家庭不依不饒, 要了十萬彩禮錢, 不給足禮錢就告上法院, 告他弟弟欺負他們閨女。
然而他弟弟的女友, 也傻不拉幾的, 不為他弟弟講一句公道話, 跟著自己的母親起哄。 他家的條件我清楚, 公婆根本無力支付這麼一筆彩禮錢, 老公疼惜自己的父母,
計畫被打破之後, 老公覺得很對不起我, 一直保持歉意。 之後, 我又懷孕了, 十月懷胎生下了寶寶。
創業需要資金, 他手裡的錢根本不夠, 我替他著急, 四處給他籌錢, 還厚著臉去我娘家借。 前前後後, 我幫他籌集了二十萬, 他很感動, 資金到位後, 項目開始啟動。 不到兩年的時間, 我們還了賬買了房子, 他越來越忙, 忙到沒時間給我和孩子打電話。
後來我才發現, 他在外面保養了情人, 給人家租了一個大房子, 對方是他公司的員工, 有幾分姿色和才能, 他就這樣被勾引了。 他公司剛有點起色, 他竟然心思花在了婚外情上, 我想想都覺得生氣, 我狠狠罵了他, 他也主動坦白自己的不足, 放棄了那段不該有的情, 但是每次想到我為他四處借錢創業, 在家帶孩子, 苦苦守候他, 就覺得窩心, 怎麼可以這樣, 太不公平了。 我說服不了自己原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