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湖南日報集團原副總徐勇獲刑五年半,曾被評廣告經營領軍人物

曾經的湖南報刊廣告界大腕、曾被評為“中國報刊廣告經營十大領軍人物”的湖南日報報業集團原副總經理徐勇, 已被法院認定犯受賄罪、行賄罪、貪污罪, 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徐勇的刑事裁定書。 裁定書顯示, 徐勇在一審獲判5年6個月後提出上訴, 後又申請撤回上訴, 2017年9月20日, 長沙中院裁定准許撤回上訴。

長沙中院裁定書顯示, 現年49歲的徐勇原系湖南日報報業集團副總經理兼湖南日報廣告發行經營中心黨組成員、副總編輯(副廳級)兼華聲線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薛伯清涉嫌嚴重違紀, 接受組織調查。 在薛伯清落馬之後, 湖南日報社原社長覃曉光, 原總經理皮林, 原黨組成員、社務委員劉樹林等原班子成員先後落馬。

相關報導稱, 湖南日報還有6名處級幹部因違紀被查處。 徐勇即是其中之一。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6月2日公佈, 2016年4月11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行賄、受賄罪對徐勇(正處級)立案偵查。 2016年4月25日,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徐勇決定逮捕。 (澎湃新聞 譚君)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