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 家住南岸區的董先生在家附近的韻達快遞代收網點, 給北碚的一位好友寄了一箱價值240元的獼猴桃, 並夾寄了一張價值1000元的大閘蟹提貨卡, 快遞費為33元。
“寄快遞時, 我還特意告知工作人員, 包裹裡面夾有一張提貨卡, 別弄丟了, 對方也表示肯定能準時寄到。 ”董先生說。
按照董先生的預計, 寄同城快遞也就一兩天時間, 禮物肯定會在10月4日中秋節前送到好友手裡。
10月1日, 董先生接到韻達快遞重慶分公司的電話, 稱他寄送的水果出現了損毀, 公司準備拆封並將其丟棄, 董先生在電話裡堅決反對。
董先生說, 想到包裹裡還夾有一張1000元的提貨卡, 他強烈要求包裹不得擅自拆封, 更不得扔掉, 而是退回他親自檢查後再作處理, 但韻達快遞不同意。
多次交涉無果後, 董先生建議先把大閘蟹提貨卡退給他, 水果事宜待中秋節後再說。 當時工作人員也表示同意。
但直到10月8日, 董先生仍未收到提貨卡, 也沒收到任何回饋。 董先生又打電話詢問, 工作人員告知提貨卡已被損毀的獼猴桃污染了, 不好再退給他。
董先生算了算, 一箱獼猴桃240元, 加上1000元提貨卡, 33元快遞費, 一共損失了1273元。 無奈之下, 董先生向重慶消費者協會投訴。
昨日, 韻達快遞重慶分公司回復稱, 經核實, 董先生包裹的確于9月30日由南岸發往北碚, 未保價, 運費33元, 運輸途中發現包裹損壞, 只好拆封扔掉。 韻達快遞還解釋稱, 按照快遞條款, 未保價快件按運單選項的快遞費倍數賠償, 未選填的視為按快遞費的5倍賠償,
“包裹連同提貨卡, 共損失一千兩百多, 現在只賠300元, 我肯定接受不了。 ”董先生說, 希望快遞公司按原價賠償貨物和郵寄費用。
記者諮詢了重慶市郵政管理局, 工作人員表示, 在快遞丟失賠償方面, 沒有具體數額規定,
本案中, 快遞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董先生的損失該如何賠償?
針對快遞公司擅自拆包丟棄, 損失如何賠償該熱點事件, 本律師認為快遞公司做法是不合法的。 因為快遞公司所辯稱的應按照快遞單約定服務條款進行賠償, 但根據法律規定快遞公司存在重大過失情況下,雙方訂立的快遞服務合同條款應為無效。
本案中快遞公司收到包裹後直到第三天才通知寄件人貨物損壞並不顧寄件人的強烈反對,擅自拆封包裹並弄丟了千元提貨卡。事後也未採取補救措施,快遞公司對貨物丟失存在重大過失。根據合同法如果物品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丟失,作為的承運人的快遞公司應就其違約行為給寄件人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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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法律規定快遞公司存在重大過失情況下,雙方訂立的快遞服務合同條款應為無效。本案中快遞公司收到包裹後直到第三天才通知寄件人貨物損壞並不顧寄件人的強烈反對,擅自拆封包裹並弄丟了千元提貨卡。事後也未採取補救措施,快遞公司對貨物丟失存在重大過失。根據合同法如果物品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丟失,作為的承運人的快遞公司應就其違約行為給寄件人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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