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為本, 秉持和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是人民法院的司法遵循, 故城法院始終牢記為民服務宗旨, 想群眾之所想, 急群眾之所急, 用責任與擔當使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來自法律的溫暖與關懷。
近日, 原告王某將其丈夫楊某訴至故城法院, 要求離婚。 原來王某與楊某二人於2016年在故城縣民政局登記結婚, 由於雙方婚前接觸較少, 故婚後時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 現二人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 特訴至法院, 請求依法判決。 故城法院收到案件後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溝通與交流, 通過調解,
原來當事人雙方本已商定好一同到法院對協議書進行簽字, 然而等到了約定日期, 辦案法官沈彥亭副院長卻只等來了王某一方。 看著王某在炎炎烈日下帶著孩子焦急等待, 沈院長撥通了楊某的電話, 楊某解釋道, 本來是想親自回去和法官溝通的, 但是由於最近其所在打工的工地工作緊張, 也考慮到掙錢不容易, 所以最終還是決定暫時不回去簽字確認, 等有時間了再說。
瞭解到楊某非常想和辦案法官見面溝通但又存在諸多實際困難這一情況後, 沈院長當機立斷, 和法官助理王振武連夜趕到了楊某的打工地點——天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法院關於提高審限內結案率的要求, 故城法院立足自身實際, 深入踐行群眾路線教育活動, 將司法為民宗旨真正貫穿到實際行動中來, 最大限度減少累訴, 節約辦案成本。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 故城法院將繼續用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