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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球人才極度匱乏怎麼破?且看張路的6000字箴言

根據幾十年從事青少年足球工作經歷和教訓, 生態圈專欄作者、知名足球評論員張路老師在7年前就用一篇近6000字的長文, 總結了他的一些人生經驗。 此文曾呈給體育總局、中國足協、教育部體衛藝司有關領導參閱, 而在今天看來依然很有現實意義。

中國何時能成為世界足球強國?張路老師給出的時間是二十年。 你的答案呢?

編者按:本文共計 5956 字, 分為如下四部分

一, 關於國家隊和職業隊

二, 關於兒童足球

三, 關於少年足球學校

四, 關於職業俱樂部的青年梯隊

專欄 | 張 路

在中央領導的直接關心之下, 各級體育部門, 各級足球領導機構和地方政府都日益重視足球運動的發展, 採取了許多有力措施予以推動, 中國足球面臨著又一次重大的發展機遇。

在對此感到歡欣鼓舞的同時, 我認為, 要從根本上扭轉中國足球落後面貌, 必須深入瞭解客觀真實的情況,

拋棄不切實際的幻想, 擯棄急功近利的思維方式。 必須真正認清問題所在, 下大決心實現戰略的轉移, 從根子抓起, 做長期艱苦努力的準備。

只有這樣, 中國足球才有希望。

一, 關於國家隊和職業隊

從戰略的高度看中國足球, 首先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中國國家隊的水準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有大的提高。 中國目前的國家隊、國奧隊乃至國青、國少隊是歷史上水準最低的一代(注:本文時間為2010年), 而且這種局面在15—20年內不可能改觀, 這是中國必須面對的嚴酷現實。

作此判斷的依據是:據1990年中國足協課題組調查, 中國7—16歲少年兒童中常年從事足球活動的(每週不少於兩次, 每次不少於一個小時)人數不過一萬人, 平均每年齡一千人。

此後在職業化高潮時人數有所增加, 但幾年後又很快回落, 最樂觀的估計到目前這個數字不會超過5萬人, 平均每個年齡不會超過五千人。

也就是說, 到2030年世界盃時, 中國27-32歲當打球員是從目前的3萬名兒童中產生的。 對比世界強國動輒幾十萬的註冊兒童球員, 中國的人才基礎從數量上就太薄弱了。

中國是人口大國, 但也是足球人口的超小國。 足球運動很適合中國人的體質和心智, 中國肯定有很多足球天才, 但這些天才根本沒有可能參加足球活動, 因為沒人給他們踢球的機會。 這就是中國足球人才極度匱乏的原因。

加之有一系列的因素使這僅有的一點人才品質也大打折扣, 例如:

虛假年齡無天賦的孩子擠掉了真實年齡有天賦的孩子。

早發育型孩子(一般都沒有前途)擠掉了有天賦但晚發育的孩子。

領導教練急功近利導致的不科學訓練。

教練員文化素質低下導致球隊訓練水準和教育水準低下。

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及管理水準低下導致人才夭折。

教育水準低下導致孩子智力發育, 心理發育不良。

有此種種弊端, 所以中國球員水準低下是必然的, 中國足球水準上不去也是必然的, 而且是短時內不可能扭轉的。

寄望於請一兩個好教練, 挖掘一兩個好隊員, 採取一些特殊措施在短時間內把國家隊水準搞上去是不現實的, 是根本不可能的。

據此, 中國足協應當把工作重點放到國內聯賽, 放到少年兒童。 具體地講:

A. 在國家隊層面

建議降低調子, 把真實情況如實地告訴領導和廣大群眾, 降低期望值, 同時也是為自己減少壓力, 增加迴旋餘地。

建議減少對國家隊的投入, 但維持其存在, 做一個過渡和傳承。 因為足球的發展有延續性, 沒有過渡和傳承是不行的。

B. 在俱樂部、聯賽層面

應當全力搞好職業俱樂部和各級聯賽,但要明白,這只能維持中國足球和國家隊的水準,而不能大幅度提高水準。

把聯賽搞火,讓國內球迷關起門來自娛自樂,有利於延續中國足球的香火,其目的仍然是過渡和傳承。

二, 關於兒童足球

我認為,抓好兒童足球應當是中國足球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本文論述的重點。

需要特別提醒領導注意的是,現在各級足協都在著手抓青少年,方向雖然正確但方法有問題。很多地方又在醞釀抓跨省市甚至全國性的“三杯賽”,意圖以比賽為杠杆促進基層的訓練,抓青少年的提高,而這一套東西從1980年至1990年搞了10年,結果證明完全失敗。

其根本原因在於,那種層層拔尖子層層要成績的做法極大地打擊了基層學校普及足球運動的積極性,導致踢球的孩子越來越少,同時也導致了弄虛作假之風盛行,破壞了合理的足球人才選拔培訓體系,從普及和提高兩個方面對中國足球造成了根本性的破壞,中國足球的衰敗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如果不徹底改變思維方式,不創造一套全新的路線和方法,就仍然會重蹈覆轍,這絕非聳人聽聞。

我認為,在以下幾個方面,思維方式應當有一個根本性的改變:

1. 應當以小學兒童為重點

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中國足球界比較一致的看法是中國足球要扭轉落後局面,關鍵要抓青少年,但這仍然不夠確切。

16歲以上可稱青年,12歲以上可稱少年,在中國,青少年足球訓練這一塊已經有了職業俱樂部的梯隊和社會的足球學校加以覆蓋。當中國已修好了人才輸送的管道,但卻發現源頭無水。中國職業隊沒有高水準的球員是因為全國的足球學校普遍缺少生員,而足校招生困難是因為中國的大城市踢球的小學生廖若星辰。

籠統地提青少年足球並不確切,確切地說中國足球最大的問題在於兒童足球的普及異常薄弱。中國足球落後之根源的根源在小學,12歲以下的兒童無人踢球,即使據最樂觀的估計,中國常年參加足球活動的兒童也不會超過5萬人(實際數字可能還少得多),這是一個令人悲哀的數字,不要說比世界足球強國,就是與亞非拉一些中小國家比,這個人數都少得可憐!

以中國13億人口,應當有大量的有天賦的足球人才,但在小學階段沒有建立一個合理的廣泛的體系讓孩子們去參與足球活動,因此也就無法發現人才。

因此說中國足球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其工作重點應當是兒童、是小學,是讓更多的6-12歲的兒童參加足球活動。

兒童足球的事職業足球俱樂部管不了,社會力量也管不了,這是教育系統的管理範疇。現實是,中國的兒童足球,小學生的足球沒有人管,也沒有人投資,所以就沒有人踢球,所以就沒有足球人才,所以中國足球水準就上不去。

2. 應當以普及參與為中心。

從70年代起,中國足球界就曾經多次大力開展青少兒足球活動,但每次都是事倍功半,半途夭折,而且越抓越差,越抓踢球的兒童越少,最終造成了如今的這種局面。

行業不應當抱怨教育界不支持,政府不支持,而應當反思自身的問題。問題就是,在兒童階段的足球戰略思路是錯誤的,方向是錯誤的,方法也是錯誤的。

錯誤就在於,在小學忽視了普及,片面地抓提高,把為國家爭光作為口號,把向職業隊輸送作為任務,把專業化成人化的訓練作為手段,把三集中作為形式。而這一切的努力,恰恰限制了足球自身的發展,使自己的路子越走越窄。

小學是以培養身心健康全面發展作的孩子為主要目標的,是以學習成績為主要考核指標的,他們沒有義務和責任去為足球培養後備人才。如果搞足球干擾了他們的主要任務,他們會反感會反對。

大部分家長們讓孩子參加體育運動是為了鍛煉身體、增進健康,從小就想培養孩子當球星,甚至不惜影響學業的是極少數,而這極少數一旦發現孩子成不了球星,就會失去熱情,遠離足球。

孩子們踢足球是為了遊戲,為了快樂,很少有功利的目標。如果向他們提出過高的目標,施加過大的壓力,讓他們承受過於沉重的訓練負荷,他們會失去興趣,失去激情,從而遠離足球。

所有這一切,都促使行業深刻反省,在兒童階段抓足球到底應當抓什麼?怎樣抓?

3. 應當以增進健康為目標

實踐證明,要在小學開展足球活動,必須與學校教育的目標相吻合。學校教育與體育職能的吻合之處在于“增進健康,培養全面發展”。

要在小學開展足球活動,要讓學校發自內心地支持,就應當定位於此。過去足球界是要求教育口配合搞足球,要教育為足球服務,應當擺正位置,讓足球配合教育口完成他們的目標,讓足球為教育服務,這樣路子才會越走越寬。

絕大部分兒童是成不了球星的,他們踢球也不是為了當球星。如果把目標定為培養球星,就必然失去群眾,失去學校和家長的支持,失去了普及的基礎,從而也失去了發現人才的機會。

如果目標和手段是為增進兒童的身心健康,則事業就會得到孩子的歡迎,學校和家長的支持,參加的人數多了,人才也就自然而然地湧現出來了。

4. 應當以場次人數為指標

過去在學校(不只是小學)開展足球活動,考核的指標是球隊的比賽成績,是輸送了多少高水準運動員,這就導致大家拼命去抓提高。

這樣會造成兩個弊端:

一是層層拔尖子。某幾所對足球特別喜愛的學校利用特殊手段或優惠政策把其他學校的好苗子挖過來,造成別校無法抗衡的優勢,別校也就不搞了。時間一長,搞足球的學校越來越少,普及的基礎就被破壞了。

二是以比賽成績作為對學校校長和老師的工作業績的評價指標,促使大家都拼命追求比賽成績,受利益的驅使,虛報年齡,冒名頂替之類的歪風邪氣愈演愈烈,到現在已是司空見慣,積重難返。

如果捨棄成績,輸送等體育界的傳統指標,把小學足球的指標定為每個學校每年舉行校內比賽的場次,學校班級球隊的數量,每週參加足球活動的人數等等,學校和老師們自然就把普及放在了首位,很多不正之風也就沒有了市場。

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考核指標簡單易行,便於統計監督。

5. 應當以培養興趣為主導

由於一直以成績和輸送為目標,相應的在訓練中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成人化,專業化的傾向,搞長時間的,大運動量的,枯燥乏味的,態度嚴厲甚至帶有體罰的所謂“正規訓練”,而這些都是違背訓練規律的不科學的做法。

世界足球強國的訓練理論一致認為,在12歲以下並無必要進行長時間正規化的訓練,那樣不但效果不佳,還容易導致孩子產生厭倦,甚至影響孩子的身心發育。所以他們在這一階段的訓練要求和訓練水準遠低於中國的孩子。

降低訓練要求利於讓更多的孩子參與,利於更多專業水準不那麼高的教練和教師的參與,也可使有限的場地、資金為更多的孩子服務,這符合普及的要求,也符合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

國內在低齡兒童的訓練中花了很大的力氣,所做的卻是無用功。如果把這些人力財力都用到培養孩子對足球的興趣上,使參加足球活動的人數大大增加,就可能湧現出更多的人才,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具體的講,在小學低年級每班每週有一堂有足球內容的體育課,再有一次學校組織的班級間的比賽就可以了。到了中高年級每班每週再增加一次班級間比賽或一次課外足球活動也就夠了。這樣學校,老師和孩子的負擔都不重,有利於長期保持他們的積極性,也符合運動訓練和兒童生長發育的規律。

可能有一些對足球特別喜愛或特別有天賦的孩子會感到吃不飽,他們可以在課餘自行活動,或參加社會舉辦的各種比賽,培訓等,學校不必完全統起來。

6. 應當把錢花在校長和老師身上

過去體育系統對少兒足球的投資不少,把很多錢投到學生身上,發營養補助,買球衣球鞋,買足球,修場地等等,但收效甚微,關鍵是沒投對地方。

在學校推動足球活動,關鍵在校長和體育教師,只要他們有了積極性,任何困難都能克服。如果他們沒有積極性,花再多的錢也沒有用。搞足球活動需要額外增加很多工作量,消耗很多的精力,過去讓校長老師們幹這幹那,靠的是他們的奉獻精神和對足球的熱愛,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只有讓他們在足球上的付出得到應有的報酬,學校的足球活動才能真正廣泛持久地開展起來。

只要把錢真正發到校長和老師手裡,每年每所學校有3—5萬元就可以搞得轟轟烈烈,因為學校動則學生動,學生動則家長動,家長動則社會動,企業動,經濟來源是不愁的。

7. 提高與普及的結合

以上6點是對學校普及兒童足球活動的一個基本思路,這應當主要由教育系統來實施。而同時足協和職業俱樂部等專業機構也有用武之地。他們可以做以下工作:

A,幫助學校培訓教師教練;

B,技術監督和指導;

C,組織專業人員輔導孩子訓練;

D,觀察和發現苗子;

E,搞短期集訓;

F,組織小型校際比賽。

這中間應當注意的是:

1. 絕對不允許到各校拔尖子集中到某一所學校去打比賽,爭成績。

2. 絕不應當搞大型的跨省市的乃至全國性的錦標賽。

到小學畢業時,可以把發現的較好的苗子吸收進足球學校,進而輸送到職業俱樂部的青年隊,這樣一個完整的人才培養輸送體系才是中國足球徹底翻身的保證。

三,關於少年足球學校

在12歲到15歲的少年階段也即初中階段,應當以足球學校為主要形式。

1. 足球學校是一種必然模式

關於足球學校有很多爭議,甚至有人將青少年足球的弊病歸因於足球學校,這是不客觀不公正的。

實踐證明,足球學校是初中階段少年足球人才培養的必然模式。因為在這一階段,從足球人才培養提高的角度,必須進行一次分流,把一部分較有天賦的孩子選拔出來開始半專業的訓練,同時這些孩子又必須按照國家法律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所以必然要有一種方式能夠二者兼顧,這種方式必然是足球學校。

足球學校的形式是實踐的產物。國內足球界從1996年開始經多年探索,最後殊途同歸,在初中階段的人才培養都採取了足球學校的形式。

在普通中學搞半專業的足球專項班往往與學校的目標和管理體系發生衝突,因此不能長久。建立不具備教育功能的業餘足球俱樂部因其不能保證生員的穩定和訓練的實效,因此也無生命力。在足球學校,文化課適當減少,訓練時間適當延長,學生精力各占其半,是一種最為合理的選擇。同時它獨立辦學,既保持特色又不會對普通中學形成干擾,因此是最有生命力的。

2. 足校可以辦好

許多人對社會辦的足校多有抨擊,認為他們只顧賺錢、水準低下等,因此而否定足校這種形式,這顯然有點以偏概全。我不否認某些足校確實存在問題,但這更多的是管理問題,而不是足校這種形式所必然存在的問題,應當靠加強管理來解決。經驗證明,只要管理規範嚴格,尤其是首先抓好學生的作風紀律教育,足校就可以辦好。

3. 多管道多形式辦足校

現在社會上以民辦足校居多,有輿論對此多有微詞。實際上,足球學校可以有多種形式,可以有多種管道來辦。既然這個領域有廣泛的需求,有市場,有生存的必然空間,政府、職業俱樂部、大企業為什麼不辦呢?如果不辦,為什麼不允許社會力量(中小投資者)去辦呢?

如果體育局、足協、教育系統都參與辦足球學校,對提高足校的辦學品質無疑是有利的。當然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這些官方機構加強對民辦足校的扶持、引導和監督、管理,讓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為中國足球培養後備人才的宏大工程中來。

四, 關於職業俱樂部的青年梯隊

職業俱樂部應當把培養後備人才作為自身維持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戰略任務認真抓好。目前國內許多俱樂部也很重視,投入大量資金修建基地,組建隊伍。同時,職業俱樂部財力有限,權力有限,也不可能把後備人才培養的任務全部包攬。

因此認為:職業俱樂部後備人才培養的工作重點應當放在初中畢業以後的青少年年齡段,即15歲以上的青少年身上。因為此時學生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可以從事專業化訓練。同時按照訓練規律,也有必要實行人才再次分流,把較有天賦又有志於從事足球職業的青少年選拔出來,集中進行專業化訓練。

職業俱樂部可以設置U-15、U-17、U-19、U-21年齡段的梯隊,若條件許可,更合理的方式是每年齡都設置梯隊,低年齡編制大,然後逐年選拔淘汰,形成一個長年培訓,層層篩選的金字塔結構,這有利於培養高水準人才。

改變局面一方面有賴於俱樂部提高待遇,加強管理教育,另一方面也有賴於足協出臺一些更細緻有效的管理規定。

以上是我根據幾十年從事青少年足球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出的一些觀點和建議。希望中國足球不再重蹈多年來失敗的覆轍,從此走上正確的道路。按照這樣一條路堅持走下去,二十年後,中國將可能成為世界足球強國。

應當全力搞好職業俱樂部和各級聯賽,但要明白,這只能維持中國足球和國家隊的水準,而不能大幅度提高水準。

把聯賽搞火,讓國內球迷關起門來自娛自樂,有利於延續中國足球的香火,其目的仍然是過渡和傳承。

二, 關於兒童足球

我認為,抓好兒童足球應當是中國足球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本文論述的重點。

需要特別提醒領導注意的是,現在各級足協都在著手抓青少年,方向雖然正確但方法有問題。很多地方又在醞釀抓跨省市甚至全國性的“三杯賽”,意圖以比賽為杠杆促進基層的訓練,抓青少年的提高,而這一套東西從1980年至1990年搞了10年,結果證明完全失敗。

其根本原因在於,那種層層拔尖子層層要成績的做法極大地打擊了基層學校普及足球運動的積極性,導致踢球的孩子越來越少,同時也導致了弄虛作假之風盛行,破壞了合理的足球人才選拔培訓體系,從普及和提高兩個方面對中國足球造成了根本性的破壞,中國足球的衰敗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如果不徹底改變思維方式,不創造一套全新的路線和方法,就仍然會重蹈覆轍,這絕非聳人聽聞。

我認為,在以下幾個方面,思維方式應當有一個根本性的改變:

1. 應當以小學兒童為重點

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中國足球界比較一致的看法是中國足球要扭轉落後局面,關鍵要抓青少年,但這仍然不夠確切。

16歲以上可稱青年,12歲以上可稱少年,在中國,青少年足球訓練這一塊已經有了職業俱樂部的梯隊和社會的足球學校加以覆蓋。當中國已修好了人才輸送的管道,但卻發現源頭無水。中國職業隊沒有高水準的球員是因為全國的足球學校普遍缺少生員,而足校招生困難是因為中國的大城市踢球的小學生廖若星辰。

籠統地提青少年足球並不確切,確切地說中國足球最大的問題在於兒童足球的普及異常薄弱。中國足球落後之根源的根源在小學,12歲以下的兒童無人踢球,即使據最樂觀的估計,中國常年參加足球活動的兒童也不會超過5萬人(實際數字可能還少得多),這是一個令人悲哀的數字,不要說比世界足球強國,就是與亞非拉一些中小國家比,這個人數都少得可憐!

以中國13億人口,應當有大量的有天賦的足球人才,但在小學階段沒有建立一個合理的廣泛的體系讓孩子們去參與足球活動,因此也就無法發現人才。

因此說中國足球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其工作重點應當是兒童、是小學,是讓更多的6-12歲的兒童參加足球活動。

兒童足球的事職業足球俱樂部管不了,社會力量也管不了,這是教育系統的管理範疇。現實是,中國的兒童足球,小學生的足球沒有人管,也沒有人投資,所以就沒有人踢球,所以就沒有足球人才,所以中國足球水準就上不去。

2. 應當以普及參與為中心。

從70年代起,中國足球界就曾經多次大力開展青少兒足球活動,但每次都是事倍功半,半途夭折,而且越抓越差,越抓踢球的兒童越少,最終造成了如今的這種局面。

行業不應當抱怨教育界不支持,政府不支持,而應當反思自身的問題。問題就是,在兒童階段的足球戰略思路是錯誤的,方向是錯誤的,方法也是錯誤的。

錯誤就在於,在小學忽視了普及,片面地抓提高,把為國家爭光作為口號,把向職業隊輸送作為任務,把專業化成人化的訓練作為手段,把三集中作為形式。而這一切的努力,恰恰限制了足球自身的發展,使自己的路子越走越窄。

小學是以培養身心健康全面發展作的孩子為主要目標的,是以學習成績為主要考核指標的,他們沒有義務和責任去為足球培養後備人才。如果搞足球干擾了他們的主要任務,他們會反感會反對。

大部分家長們讓孩子參加體育運動是為了鍛煉身體、增進健康,從小就想培養孩子當球星,甚至不惜影響學業的是極少數,而這極少數一旦發現孩子成不了球星,就會失去熱情,遠離足球。

孩子們踢足球是為了遊戲,為了快樂,很少有功利的目標。如果向他們提出過高的目標,施加過大的壓力,讓他們承受過於沉重的訓練負荷,他們會失去興趣,失去激情,從而遠離足球。

所有這一切,都促使行業深刻反省,在兒童階段抓足球到底應當抓什麼?怎樣抓?

3. 應當以增進健康為目標

實踐證明,要在小學開展足球活動,必須與學校教育的目標相吻合。學校教育與體育職能的吻合之處在于“增進健康,培養全面發展”。

要在小學開展足球活動,要讓學校發自內心地支持,就應當定位於此。過去足球界是要求教育口配合搞足球,要教育為足球服務,應當擺正位置,讓足球配合教育口完成他們的目標,讓足球為教育服務,這樣路子才會越走越寬。

絕大部分兒童是成不了球星的,他們踢球也不是為了當球星。如果把目標定為培養球星,就必然失去群眾,失去學校和家長的支持,失去了普及的基礎,從而也失去了發現人才的機會。

如果目標和手段是為增進兒童的身心健康,則事業就會得到孩子的歡迎,學校和家長的支持,參加的人數多了,人才也就自然而然地湧現出來了。

4. 應當以場次人數為指標

過去在學校(不只是小學)開展足球活動,考核的指標是球隊的比賽成績,是輸送了多少高水準運動員,這就導致大家拼命去抓提高。

這樣會造成兩個弊端:

一是層層拔尖子。某幾所對足球特別喜愛的學校利用特殊手段或優惠政策把其他學校的好苗子挖過來,造成別校無法抗衡的優勢,別校也就不搞了。時間一長,搞足球的學校越來越少,普及的基礎就被破壞了。

二是以比賽成績作為對學校校長和老師的工作業績的評價指標,促使大家都拼命追求比賽成績,受利益的驅使,虛報年齡,冒名頂替之類的歪風邪氣愈演愈烈,到現在已是司空見慣,積重難返。

如果捨棄成績,輸送等體育界的傳統指標,把小學足球的指標定為每個學校每年舉行校內比賽的場次,學校班級球隊的數量,每週參加足球活動的人數等等,學校和老師們自然就把普及放在了首位,很多不正之風也就沒有了市場。

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考核指標簡單易行,便於統計監督。

5. 應當以培養興趣為主導

由於一直以成績和輸送為目標,相應的在訓練中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成人化,專業化的傾向,搞長時間的,大運動量的,枯燥乏味的,態度嚴厲甚至帶有體罰的所謂“正規訓練”,而這些都是違背訓練規律的不科學的做法。

世界足球強國的訓練理論一致認為,在12歲以下並無必要進行長時間正規化的訓練,那樣不但效果不佳,還容易導致孩子產生厭倦,甚至影響孩子的身心發育。所以他們在這一階段的訓練要求和訓練水準遠低於中國的孩子。

降低訓練要求利於讓更多的孩子參與,利於更多專業水準不那麼高的教練和教師的參與,也可使有限的場地、資金為更多的孩子服務,這符合普及的要求,也符合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

國內在低齡兒童的訓練中花了很大的力氣,所做的卻是無用功。如果把這些人力財力都用到培養孩子對足球的興趣上,使參加足球活動的人數大大增加,就可能湧現出更多的人才,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具體的講,在小學低年級每班每週有一堂有足球內容的體育課,再有一次學校組織的班級間的比賽就可以了。到了中高年級每班每週再增加一次班級間比賽或一次課外足球活動也就夠了。這樣學校,老師和孩子的負擔都不重,有利於長期保持他們的積極性,也符合運動訓練和兒童生長發育的規律。

可能有一些對足球特別喜愛或特別有天賦的孩子會感到吃不飽,他們可以在課餘自行活動,或參加社會舉辦的各種比賽,培訓等,學校不必完全統起來。

6. 應當把錢花在校長和老師身上

過去體育系統對少兒足球的投資不少,把很多錢投到學生身上,發營養補助,買球衣球鞋,買足球,修場地等等,但收效甚微,關鍵是沒投對地方。

在學校推動足球活動,關鍵在校長和體育教師,只要他們有了積極性,任何困難都能克服。如果他們沒有積極性,花再多的錢也沒有用。搞足球活動需要額外增加很多工作量,消耗很多的精力,過去讓校長老師們幹這幹那,靠的是他們的奉獻精神和對足球的熱愛,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只有讓他們在足球上的付出得到應有的報酬,學校的足球活動才能真正廣泛持久地開展起來。

只要把錢真正發到校長和老師手裡,每年每所學校有3—5萬元就可以搞得轟轟烈烈,因為學校動則學生動,學生動則家長動,家長動則社會動,企業動,經濟來源是不愁的。

7. 提高與普及的結合

以上6點是對學校普及兒童足球活動的一個基本思路,這應當主要由教育系統來實施。而同時足協和職業俱樂部等專業機構也有用武之地。他們可以做以下工作:

A,幫助學校培訓教師教練;

B,技術監督和指導;

C,組織專業人員輔導孩子訓練;

D,觀察和發現苗子;

E,搞短期集訓;

F,組織小型校際比賽。

這中間應當注意的是:

1. 絕對不允許到各校拔尖子集中到某一所學校去打比賽,爭成績。

2. 絕不應當搞大型的跨省市的乃至全國性的錦標賽。

到小學畢業時,可以把發現的較好的苗子吸收進足球學校,進而輸送到職業俱樂部的青年隊,這樣一個完整的人才培養輸送體系才是中國足球徹底翻身的保證。

三,關於少年足球學校

在12歲到15歲的少年階段也即初中階段,應當以足球學校為主要形式。

1. 足球學校是一種必然模式

關於足球學校有很多爭議,甚至有人將青少年足球的弊病歸因於足球學校,這是不客觀不公正的。

實踐證明,足球學校是初中階段少年足球人才培養的必然模式。因為在這一階段,從足球人才培養提高的角度,必須進行一次分流,把一部分較有天賦的孩子選拔出來開始半專業的訓練,同時這些孩子又必須按照國家法律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所以必然要有一種方式能夠二者兼顧,這種方式必然是足球學校。

足球學校的形式是實踐的產物。國內足球界從1996年開始經多年探索,最後殊途同歸,在初中階段的人才培養都採取了足球學校的形式。

在普通中學搞半專業的足球專項班往往與學校的目標和管理體系發生衝突,因此不能長久。建立不具備教育功能的業餘足球俱樂部因其不能保證生員的穩定和訓練的實效,因此也無生命力。在足球學校,文化課適當減少,訓練時間適當延長,學生精力各占其半,是一種最為合理的選擇。同時它獨立辦學,既保持特色又不會對普通中學形成干擾,因此是最有生命力的。

2. 足校可以辦好

許多人對社會辦的足校多有抨擊,認為他們只顧賺錢、水準低下等,因此而否定足校這種形式,這顯然有點以偏概全。我不否認某些足校確實存在問題,但這更多的是管理問題,而不是足校這種形式所必然存在的問題,應當靠加強管理來解決。經驗證明,只要管理規範嚴格,尤其是首先抓好學生的作風紀律教育,足校就可以辦好。

3. 多管道多形式辦足校

現在社會上以民辦足校居多,有輿論對此多有微詞。實際上,足球學校可以有多種形式,可以有多種管道來辦。既然這個領域有廣泛的需求,有市場,有生存的必然空間,政府、職業俱樂部、大企業為什麼不辦呢?如果不辦,為什麼不允許社會力量(中小投資者)去辦呢?

如果體育局、足協、教育系統都參與辦足球學校,對提高足校的辦學品質無疑是有利的。當然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這些官方機構加強對民辦足校的扶持、引導和監督、管理,讓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為中國足球培養後備人才的宏大工程中來。

四, 關於職業俱樂部的青年梯隊

職業俱樂部應當把培養後備人才作為自身維持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戰略任務認真抓好。目前國內許多俱樂部也很重視,投入大量資金修建基地,組建隊伍。同時,職業俱樂部財力有限,權力有限,也不可能把後備人才培養的任務全部包攬。

因此認為:職業俱樂部後備人才培養的工作重點應當放在初中畢業以後的青少年年齡段,即15歲以上的青少年身上。因為此時學生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可以從事專業化訓練。同時按照訓練規律,也有必要實行人才再次分流,把較有天賦又有志於從事足球職業的青少年選拔出來,集中進行專業化訓練。

職業俱樂部可以設置U-15、U-17、U-19、U-21年齡段的梯隊,若條件許可,更合理的方式是每年齡都設置梯隊,低年齡編制大,然後逐年選拔淘汰,形成一個長年培訓,層層篩選的金字塔結構,這有利於培養高水準人才。

改變局面一方面有賴於俱樂部提高待遇,加強管理教育,另一方面也有賴於足協出臺一些更細緻有效的管理規定。

以上是我根據幾十年從事青少年足球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出的一些觀點和建議。希望中國足球不再重蹈多年來失敗的覆轍,從此走上正確的道路。按照這樣一條路堅持走下去,二十年後,中國將可能成為世界足球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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