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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防城港市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2017年9月30日, 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防城港市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該《意見》立足法律援助工作實踐, 嚴格按照新時期國家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要求起草制定, 重點突出擴大法律援助範圍和提高保障能力, 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具針對性、前瞻性、實效性。 《意見》分五個部分, 共有十八項內容。

一、制定背景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法律制度。

及時制定有關法律援助規範性檔,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 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迫切要求, 也是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品質, 保障受援人獲得便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務,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法律援助案件中都能夠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現實需要。 市委深改小組民主法制與社會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和相關單位針對如何完善我市法律援助制度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 廣泛聽取意見, 反復討論修改, 形成了該《意見》。

二、基本框架

《意見》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 第二部分是擴大法律援助範圍, 第三部分是提高法律援助品質, 第四部分是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第五部分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意見》提出了法律援助的工作目標:到2020年, 全市形成較為完備的法律援助服務體系, 法律援助職能作用進一步顯現, 覆蓋範圍逐步拓展, 惠及更多困難群眾。 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充分享有法律援助的權利(應援盡援)。 法律援助實施標準體系全面建立, 法律援助品質達到標準要求。 法律援助便民、優質和高效。 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全面增強, 經費保障、基礎設施、機構隊伍等適應工作需要。

三、重點內容

《意見》就法律援助審查標準、涉外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宣傳三個方面進行了細化, 主要凸顯出六大亮點, 提出了更加具體的操作性意見, 以供各方在法律援助實踐中共同遵循。

一是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 《意見》將因遭受污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損失或其他損失主張權利, 以及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藥品、就業、就學、就醫、土地承包、林權糾紛、社會保障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範圍。

二是放寬法律援助審查標準。 對70歲以上的老年人、下崗失業人員、義務兵、供給制學員、軍人及軍屬、軍隊離退休人員以及執行軍事任務的預備役人員、見義勇為公民、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八類人群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申請法律援助的, 視為符合經濟困難標準, 無須出具經濟困難證明。

三是加強涉外法律援助工作。 《意見》從涉外法律援助工作機制、服務制度、隊伍建設、涉外法律人才培養等方面著力打造我市涉外法律援助服務品牌,

通過規範涉外程式實踐, 探索一條與外籍受援人溝通、交流的方法, 以便推動援助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良性互動, 消除彼此間的溝通障礙與信任危機, 使受援人能充分表達訴求, 援助律師能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職能, 維護個案公平正義, 維護邊疆和諧穩定。

四是延伸法律援助服務領域。 將申訴案件代理制度納入法律援助的受案範圍, 同時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與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裁判權威。

五是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逐步建立、加強、完善在法院、看守所派駐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制度。 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與公、檢、法等辦案部門的工作銜接協作機制,

切實增強法律援助工作合力, 共同為促進我市法律援助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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