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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3類“蛀蟲”該著急了!明年起,3項政策下達,專門拍 蒼蠅!

隨著新農村建設以來, 我國農村的經濟條件, 農民的生活品質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儘管新農村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但是也存在了很多的問題, 尤其是在一些農村地區, 基層幹部中出現了許多的“蛀蟲”, 利用惠民的政策獲取利益, 嚴重損害了農民的正常利益, 不過從2017年以來, 我國接連在農村地區下達3項政策, 專門整治這類“蛀蟲”, 他們的好日子肯能要到頭了。

1.第一書記下派基層

相信大家都知道, 很多農村地區都下派了第一書記來協助管理。 第一書記的職權要在農村一些村幹部之上, 他們不僅協助管理農村, 同時也能夠對於基層幹部起到監督作用, 一旦出現違法亂紀的情況, 第一書記能夠第一時間瞭解, 保障農民的正常利益, 到時候村裡的蛀蟲可能就不敢有動作了。

2.農民擁有否決村幹部的權利

村幹部儘管都是農民選舉出來的, 但是農村是一個複雜的人情社會, 村幹部的選舉過程中, 總是會出現很多的水分, 村幹部到底是不是農民心中最合適的人選誰也不知道。 而且村幹部在選舉出來後, 可能也會做出不讓人們滿意的事, 這個時候怎麼辦呢?未來在選舉完成後, 只要有70%的農民不滿意,

就可以重新選舉村幹部。 3.對基層幹部的監督更加嚴格

基層幹部容易出現問題, 就是因為監督不給力, 這幾年我國在下派第一書記的同時, 也逐漸加強了農村基層幹部的監督管理工作。 到時候基層一些村幹部有什麼小動作, 完全就可以查出來,

保障農民的利益。 這三項政策實施後, 未來農村一些收受好處、貪污補貼、亂收費的基層幹部可能要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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