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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

健全制度機制 搭建平臺載體

努力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

去年以來, 淄博市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把“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作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作為一項民生工程, 列入全市重點工作專案, 全力組織推進。 今年1至6月份先期在張店區、博山區等3個區縣進行試點, 7月份在全市全面推開。 截止10月底, 全市3065個村(社區)全部配備法律顧問, 實現了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市、區(縣)、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全部建成;法律顧問工作經費得到全面落實。

強化組織領導, 在落實上下功夫, 確保“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扎實推進

淄博市高度重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作為推動建設的有效抓手, 全力推進落實。

一是明晰工作思路。 淄博市正處在經濟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 基層群眾的法律需求日益增加, “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正是政府向社會提供均等化公共法律服務、提升基層法治化水準的一項關鍵舉措。 基於這一認識, 我市堅持以實現法律服務共用發展為宗旨, 全面推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

以此帶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堅持高位推動。 市政府召開全市“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動員部署會, 明確標準要求和各級責任。 各區縣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列為年度重點任務, 層層壓實責任。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實行“一把手”工程, 人社、財政等部門主動配合, 全力推進落實, 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司法行政機關牽頭、相關部門配合、村(社區)和法律顧問積極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

健全制度機制, 在運轉上強規範, 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落地生效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 探索建立制度機制, 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制定法律顧問遴選制度。 市司法局制定《工作實施方案》, 明確法律顧問聘任條件、方式、程式等要求。 在服務模式上, 主要採取“鎮所結對、一鎮一團隊、一村一顧問”的形式;在資源配置上, 實行全市統籌調配,確保服務均衡;在人員選定上,由司法行政部門組織“雙向選擇”,優先選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目前,全市有685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被選聘為村(社區)法律顧問。

二是建立教育培訓機制。按照市統一計畫內容、區縣具體組織的方式,採取集中培訓、分散培訓、網路培訓等形式,舉辦法律顧問教育培訓會50多場次,對所有法律顧問進行了培訓,提高了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品質和水準。

三是規範日常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法律顧問管理、定期服務、重大事項報告、資訊公開、檢查評估等工作機制。要求法律顧問每月到村(社區)服務累計不少於8小時。每季度至少舉辦1次法治講座。法律顧問所在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大型法律服務進村(社區)活動。為每名顧問印發工作日志和台帳,實行一次一記、一村一卷,並以此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了法律顧問工作的規範性和延續性。

四是完善督導考核機制。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納入《淄博市2017年改革任務台賬》,由政府督查室牽頭定期督導考核。市司法局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聯繫區縣、一月一調度一通報、明查暗訪等制度,先後3次深入全市89個鎮(辦)、479個村(社區)進行實地督導。制定《法律顧問工作規範》《法律顧問考核辦法》,明確各級各部門管理監督考核責任,確保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積極搭建平臺,在服務上求創新,提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品質水準

注重全方位搭建工作平臺,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模式,為基層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

一是實體平臺一站通。堅持把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與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緊密結合,一體謀劃部署、一體推進落實,全市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達100%。在司法行政工作室設置法律顧問公示欄、宣傳欄、便民信箱等,及時公佈法律顧問的姓名、職責、聯繫方式、駐點時間等,方便群眾瞭解諮詢,夯實了法律顧問工作陣地,暢通了資訊互通管道。

二是熱線平臺一線通。堅持將“12348”法律服務熱線作為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工作的重要補充,全部配置在市和各區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立律師接線值班制度,並與“12345”市長熱線等平臺實現聯動,真正方便服務群眾。熱線開設以來,接聽解答群眾電話法律諮詢4.7萬人次,受理援助案件1.2萬餘件。

實行全市統籌調配,確保服務均衡;在人員選定上,由司法行政部門組織“雙向選擇”,優先選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目前,全市有685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被選聘為村(社區)法律顧問。

二是建立教育培訓機制。按照市統一計畫內容、區縣具體組織的方式,採取集中培訓、分散培訓、網路培訓等形式,舉辦法律顧問教育培訓會50多場次,對所有法律顧問進行了培訓,提高了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品質和水準。

三是規範日常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法律顧問管理、定期服務、重大事項報告、資訊公開、檢查評估等工作機制。要求法律顧問每月到村(社區)服務累計不少於8小時。每季度至少舉辦1次法治講座。法律顧問所在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大型法律服務進村(社區)活動。為每名顧問印發工作日志和台帳,實行一次一記、一村一卷,並以此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了法律顧問工作的規範性和延續性。

四是完善督導考核機制。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納入《淄博市2017年改革任務台賬》,由政府督查室牽頭定期督導考核。市司法局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聯繫區縣、一月一調度一通報、明查暗訪等制度,先後3次深入全市89個鎮(辦)、479個村(社區)進行實地督導。制定《法律顧問工作規範》《法律顧問考核辦法》,明確各級各部門管理監督考核責任,確保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積極搭建平臺,在服務上求創新,提升“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品質水準

注重全方位搭建工作平臺,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模式,為基層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

一是實體平臺一站通。堅持把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與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緊密結合,一體謀劃部署、一體推進落實,全市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達100%。在司法行政工作室設置法律顧問公示欄、宣傳欄、便民信箱等,及時公佈法律顧問的姓名、職責、聯繫方式、駐點時間等,方便群眾瞭解諮詢,夯實了法律顧問工作陣地,暢通了資訊互通管道。

二是熱線平臺一線通。堅持將“12348”法律服務熱線作為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工作的重要補充,全部配置在市和各區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立律師接線值班制度,並與“12345”市長熱線等平臺實現聯動,真正方便服務群眾。熱線開設以來,接聽解答群眾電話法律諮詢4.7萬人次,受理援助案件1.2萬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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