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雲湖橋鎮北岸村樟木組山清水秀, 交通便利, 少數村民卻準備將集體所有的自留山開發成墓地, 對外高價出售。 4月6日, 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走訪。
村民熱情“拉業務”
得知有人來看墓地, 一名中年婦女熱情地迎了上來。 “是要買墓地嗎?”見我們點了點頭, 她馬上帶著我們來到附近一座山上, “這是我們組的自留山, 一般不對外, 環境多好!”
眼前稀稀拉拉地葬著四五處墳, 中年婦女說, 這裡是她的自留山, “客戶只要把骨灰盒拿來, 剩下的事都交給我們。 ”問及價格, 她指著一處墳地說, 像這樣五平方米以上的要兩萬元。
據她介紹, 這裡還葬著江南(機器廠)的職工, 只不過以前便宜, 只要幾千元。 臨走時, 對方留下手機號碼, 要記者再與她聯繫。
為修墓不惜毀林
走訪得知, 樟木組地處雨湖區楠竹山鎮和湘潭縣雲湖橋鎮交界處, 緊鄰大型國企江南機器集團和江南醫院, 一座青山綿延數裡。 受“地利”因素影響, 近來少數村民私自改建墳地對外銷售的苗頭凸顯。
4月6日, 雲湖橋鎮民政和社會保障辦公室副主任劉波告訴記者, 就在一天前, 他們會同縣民政局制止了一起類似事件。
當事人許浩(化名)年過六旬, 從今年3月份起, 老人在自己的自留山上毀林平整, 用於擴建墓地準備對外出售。 “被破壞的山地約一畝左右, ” 劉波說, 因為發現及時, 他們對老人進行了政策講解和教育宣傳, 責令其停工。
私買墓地有風險
據瞭解,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在城市火化區, 火化後每人每墓占地面積一般不得超過1平方米,
村民在自留山建墓地出賣合法嗎?記者瞭解到, 村民自留山只有使用權和管理權, 而非所有權, 國家土地是不能以個人名義出賣的。 《殯葬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 “農村的公益性墓地, 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 ”
這種現象引起了當地網友關注, 發帖揭露“有村民大肆利用林地, 開整墓地, 出售給江南機器廠的工人, 一片山都成了墓地了”, 以期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
劉波說, 亂建濫造私墳明顯違反了殯葬管理條例, 也是《國土法》所嚴令禁止的, 但在實際操作層面, 有時需要民政、國土、林業甚至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