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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人給我50萬 要我讓出老公和孩子

問:我想每天都收到這樣的文章, 應該怎麼做呢?

答:只要輕輕點擊右上角的“關注”即可

大學畢業之後我留在了鄭州工作, 後來經朋友的介紹認識了前夫。

我們相處的一般, 可是那時候因為彼此都是礙于朋友的面子, 所以就將就的在一起試著相處。 後來, 我過生日的時候, 那天晚上我們都喝多了, 然後發生了男女朋友之間該發生的事情。 既然木已成舟, 我們也就確定下了關係。 並且從那時候開始, 我們都開始適應對方。 很快的, 我們就搬到一起同住了。

說真心話, 當初也是因為一個人生活太單調無味了, 加上我對前夫也不討厭, 並且該發生的都發生了, 那就試著處吧。 我們同居半年後, 我懷孕了。 然後就開始告訴彼此的家長, 我們要結婚的事。 說實話, 對於前夫, 對他以前的一切, 我都不是很清楚, 相反的, 我是一個藏不住話的人, 我從小到大, 家裡的一切全都告訴了前夫。

也許, 當時我還不夠愛他, 所以才會沒考慮太多。

就這樣, 我懷孕第四個月的時候, 我們結婚了。 婚禮還算盛大, 因為前夫家本就是鄭州的, 對於我這種農村女人來說, 能夠嫁到城裡, 也算是灰姑娘變成公主了。 婚後半年, 我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我本以為自己會因為生的是女孩, 會遭到前夫的冷落, 沒想到他卻說, 他一直想要的就是個女兒。 而公婆, 他們則是希望我和前夫努努力, 再要一個孩子, 爭取二胎要個兒子。

我和前夫婚後的生活是非常平淡的, 跟古人說的那句“相近如賓”幾乎近似。 我有什麼要求, 只要提出來, 並且前夫能夠做到, 他就會毫不猶豫的滿足我。 公婆就更不用說了, 雖然生的是個女兒, 但是女兒的可愛, 也讓他們動容和憐愛, 所以, 我也算是個小小幸運的女人, 遇到了像樣的婆家。 女兒出生之後, 家裡多了許多的歡聲笑語, 只是前夫對我卻有了一絲絲的改變, 他不再與我同房, 甚至就連我靠在他肩膀都不行。

對於前夫這種反常行為, 我問過他, 而他的回答卻總是含含糊糊。 直到女兒過了一周歲生日之後的一天, 一個陌生男人拎著一個大箱子來到家裡, 那天公婆帶著女兒去串親戚了, 只有我和前夫在家。 來的那男人直接開門見山的跟我坦白, 他是我老公的“老婆”, 他們在認識我之前就在一起了,

並且長達六年。 看著這兩個男人, 我有點噁心的想吐。 可是當那男人說明來意之後, 我卻有點猶豫了。

那男人很直截了當的把那箱子打開, 他指著裡面的錢說:“這裡是五十萬的現金, 如果你跟xx(前夫)離婚, 並且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這錢就都是你的了。 並且當你們都拿到離婚證之後, 我會再給你十萬塊錢, 這些錢對於你一個上班族來說, 十年你都賺不到。 你好好考慮一下!”當我把目光投向前夫的時候, 他卻尷尬的低下了頭。 雖然我不是很愛前夫, 但是當面對“外敵”入侵家園的時候, 我的本能還是會讓自己防禦起來的。

可是看到自己家男人竟然懦弱的看都不敢看我,我最後還是爆發了,我沖向前夫,給了他十幾個耳光,然後奪門而去!那天晚上我回來之後,公婆已經帶著女兒回家了,可是那男人依然還在,並且和公婆聊得很開心,前夫站在一旁抱著女兒,時不時的也插上幾句話。我眼睛模糊了,看著這噁心的畫面,我突然覺得他們才真正的是一家。我咳嗽一聲,打斷了他們,然後很果斷的說:“我現在就要所有的錢,六十萬太少,你們至少再給我加二十萬!

”說完,我跑回屋,收拾了自己的行李,然後再次奪門而出。而就在這期間,前夫依然像是腳上釘了釘子一樣,站在那兒一動不動,就連公婆就像是早已知曉了所有的事情,在臨近出門的那一刻,我依稀聽到婆婆說了一句:“再多二十萬?你以為你自己多金貴啊?”之後,我頭也不會的走了。中間隔了一周的時間,我和前夫離婚了,我帶著八十萬離開了那個讓我噁心的家,只是,看著女兒掛滿淚水的臉,我心裡好痛!

如今,我和前夫已經離婚三個月了。這三個月來,我過的非常鬱悶。我爸媽天天罵我是個不稱職的女人,竟然為了錢拋棄自己的親生女兒。這件事我真的做錯了決定嗎?我前夫是個同性戀,跟我結婚也只是把我當成一個生育的工具,即便是我不為錢,但我依然會和他離婚啊!如果我不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孩子判給了我,那我帶著她,我就再很難找到下一站幸福了!難道我這麼做有錯嗎?

再說了,對於女兒,我是每個月有十次的探視權的,每次去我都會盡一個母親該盡的責任。是的,我知道這對孩子不公平,可是我被前夫騙婚,難道就對我公平嗎?

可是看到自己家男人竟然懦弱的看都不敢看我,我最後還是爆發了,我沖向前夫,給了他十幾個耳光,然後奪門而去!那天晚上我回來之後,公婆已經帶著女兒回家了,可是那男人依然還在,並且和公婆聊得很開心,前夫站在一旁抱著女兒,時不時的也插上幾句話。我眼睛模糊了,看著這噁心的畫面,我突然覺得他們才真正的是一家。我咳嗽一聲,打斷了他們,然後很果斷的說:“我現在就要所有的錢,六十萬太少,你們至少再給我加二十萬!

”說完,我跑回屋,收拾了自己的行李,然後再次奪門而出。而就在這期間,前夫依然像是腳上釘了釘子一樣,站在那兒一動不動,就連公婆就像是早已知曉了所有的事情,在臨近出門的那一刻,我依稀聽到婆婆說了一句:“再多二十萬?你以為你自己多金貴啊?”之後,我頭也不會的走了。中間隔了一周的時間,我和前夫離婚了,我帶著八十萬離開了那個讓我噁心的家,只是,看著女兒掛滿淚水的臉,我心裡好痛!

如今,我和前夫已經離婚三個月了。這三個月來,我過的非常鬱悶。我爸媽天天罵我是個不稱職的女人,竟然為了錢拋棄自己的親生女兒。這件事我真的做錯了決定嗎?我前夫是個同性戀,跟我結婚也只是把我當成一個生育的工具,即便是我不為錢,但我依然會和他離婚啊!如果我不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孩子判給了我,那我帶著她,我就再很難找到下一站幸福了!難道我這麼做有錯嗎?

再說了,對於女兒,我是每個月有十次的探視權的,每次去我都會盡一個母親該盡的責任。是的,我知道這對孩子不公平,可是我被前夫騙婚,難道就對我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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