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電子設備普遍的情況下, 大多數人會選擇通過支付寶、微信來進行轉帳。 發生糾紛時, 微信轉帳記錄能否作為有效證據來使用?為何有的案件中微信轉帳記錄可以用來作為證據, 而有的案件則不行?以下找法網小編帶您一起來瞭解下微信轉帳記錄的證明力問題。
微信轉帳記錄能否作為證據, 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分析, 不同的情況其證明力也是不同的。
聊天記錄中是否包含有利資訊?
1、有明確的借錢資訊, 借貸關係一目了然。
如果聊天記錄中, 不僅包括微信轉帳記錄, 還包括雙方的聊天記錄, 能夠從聊天記錄中明確借貸關係的存在, 那毫無疑問, 這時的微信轉帳記錄是讓債務人還款的強有力的證據。
2、未有有利資訊, 借貸事實無法確定。
在微信聊天記錄中, 如果沒有明確的提到雙方的借貸關係, 更甚至只有一個微信轉帳記錄, 那這時的微信轉帳記錄的證明力就非常薄弱了。
僅有微信轉帳記錄的不利後果:
1、僅有微信轉帳記錄, 無其他有利證據, 無法判斷借貸關係的存在;
2、給了債務人較大的狡辯空間, 微信轉帳記錄的證明力太弱。
相關提醒:
1、微信轉帳截屏的效力等同於微信轉帳記錄, 也必須要有有利資訊的證明才可以, 有能夠明確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
2、微信借款時不妨將雙方的借貸關係說清楚, 然後將聊天記錄和微信轉帳記錄共同截屏, 如此才能作為一份完整的證據。
3、在僅有微信轉帳記錄的情況下, 債權人可以通過打電話時的手機錄音等方式先確認雙方借貸關係, 起訴後再提供微信轉帳記錄來證明, 也是可以拿回借款。
小編最後提醒:
微信轉帳記錄和借貸關係明確的聊天記錄共同作用才能形成有效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