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單親媽媽, 老公在女兒出生的那年就因為車禍去世了, 我獨自一人把女兒帶大, 今年已經20歲了。 女兒從小就不喜歡讀書,
在電話裡我問了女兒好多問題, 當知道女兒的男朋友居然四十歲了, 我啞然了。 這年紀都能當她爸爸了, 我堅決不同意。 後來女兒說男方家裡特別有錢對他又好, 還說懷上了孩子, 我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 最後實在沒辦法就答應了女兒見見她的男朋友。 想著有個和我年齡差不多的男的居然要喊我媽我就瘮的慌!
大概過了一個禮拜女兒帶著她的男朋友從外地回來, 可是當看清他的男朋友後我徹底傻眼了!
女兒的男朋友不正是我的大學同學嗎?更加不可思議的是居然還是我的初戀, 在大學期間我們談了四年的戀愛, 但是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們分手了, 後來就一直沒有了聯繫。 我也就隨便找了個人嫁了, 沒想到現在他混的這麼好, 還成了我女兒的男朋友。
他看到我的第一眼也愣住了,
這件事過後我和女兒的關係徹底破裂了,
說實話我心裡對他還是有點感覺的, 畢竟是我的初戀, 我也想找個男人過日子。 但是一邊是我的女兒, 一邊是初戀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如果我選擇和他在一起(搶走了女兒的男朋友, 我心裡是這麼認為的)我會不會受到道德的譴責?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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