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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還車貸盜竊電纜 剛出監獄再入牢籠

2017年11月17日, 巴南區木洞派出所接到路燈管理工作人員電話報警, 稱木洞街道上一段道路的路燈電線於昨晚被盜, 失竊電線價值近3萬元。

接警後, 民警立案偵查高度重視, 通過調取案發路段監控視頻發現, 事發當晚淩晨1時許, 兩名形跡可疑的中年男子徘徊於被盜路段, 隨後兩名男子停留被盜地點瘋狂作案。 作案過程持續兩小時, 期間道路燈光陸續熄滅, 若遭遇過路行人或車輛, 兩男子便火速躲藏, 確認環境安全後繼續作案。 淩晨三時, 其中一名男子先行撤離, 不久後撤離男子駕車折返接應, 駛至作案地點以多次閃燈作信號通知同夥裝車離開。

經過調查, 監控內出現的白色渝籍車輛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以此切入, 深入摸排, 成功於2017年11月18日, 在茶涪路收費站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李某抓獲歸案, 兩名犯罪嫌疑人對盜竊電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同時從車輛內當場繳獲未銷贓的銅線900餘斤及多件作案工具。

目前, 兩名嫌疑人因涉嫌盜竊已被依法刑拘,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科普:故意破壞電力設備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根據刑法118條規定, 犯本罪,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 造成嚴重後果,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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