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 巴南區木洞派出所接到路燈管理工作人員電話報警, 稱木洞街道上一段道路的路燈電線於昨晚被盜, 失竊電線價值近3萬元。
接警後, 民警立案偵查高度重視, 通過調取案發路段監控視頻發現, 事發當晚淩晨1時許, 兩名形跡可疑的中年男子徘徊於被盜路段, 隨後兩名男子停留被盜地點瘋狂作案。 作案過程持續兩小時, 期間道路燈光陸續熄滅, 若遭遇過路行人或車輛, 兩男子便火速躲藏, 確認環境安全後繼續作案。 淩晨三時, 其中一名男子先行撤離, 不久後撤離男子駕車折返接應, 駛至作案地點以多次閃燈作信號通知同夥裝車離開。
經過調查, 監控內出現的白色渝籍車輛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以此切入, 深入摸排, 成功於2017年11月18日, 在茶涪路收費站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李某抓獲歸案, 兩名犯罪嫌疑人對盜竊電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同時從車輛內當場繳獲未銷贓的銅線900餘斤及多件作案工具。
目前, 兩名嫌疑人因涉嫌盜竊已被依法刑拘,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科普:故意破壞電力設備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根據刑法118條規定, 犯本罪,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 造成嚴重後果,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