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香洲家長,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初中嚴禁月考周考!

對很多孩子來說

"減負減負, 負負得正"是常情

課業負擔重

課外作業多、難度大

課外輔導班一個接一個

他們的心中又何曾輕鬆過

關心孩子的家長

可能都會關心以下問題:

孩子每天學習多長時間合適?

家庭作業老師是如何佈置?

課外輔導什麼樣的是規範的?

日前, 香洲區教育局向香洲各中小學下發了《香洲區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若干規定 ( 試行 ) 》 ( 以下簡稱《規定》 ) 通知,

其中規定, 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 小學其他年級每天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 1 小時以內, 禁止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 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各種名目組織學生進行月考、周考。

明確家庭作業佈置

中小學生的家庭作業多少才算合適?

這次, 教育部門明確表態了。

《規定》中要求, 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 小學其他年級每天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 1 小時以內, 初中生每天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 1 .5 小時以內。 對於學校增加課外作業數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等行為, 區教育局將嚴查嚴懲, 絕不姑息。

此外, 各校要建立學校、年級、班級作業平衡機制, 教務處為作業統籌監督專門部門, 班主任負責對各門學科作業的協調落實。 要提高作業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堅決摒棄機械性、重複性和懲罰性的作業。 要根據學生的學業基礎和學力水準佈置作業, 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 教師必須及時批改、回饋和講評作業, 要做到有佈置必批改,

有批改必講評, 不得要求家長代批次工作。

在考試方面, 月考、周考將告別中小學生。 《規定》也要求, 各校要嚴格執行考試的相關規定, 進一步規範學校的考試科目, 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和時間。 除國家、省、市和區組織的學業抽測外, 全校、全年級的考試每學期小學累計不超過 1 次,

初中累計不超過 2 次。 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各種名目組織學生進行月考、周考。

不得以任何名義有償補課

此外, 嚴禁違規補課。 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違規組織學生在節假日、週六周日、中午、寒暑假等法定休息時間集體補課、統一組織自習或考試, 也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 對於該區公辦、民辦學校任何形式的違規補課行為, 區教育局表示將嚴查嚴懲, 絕不姑息。

小學成績要採用等級制

今後小學學習成績評定, 將採用等級制表述, 關注學生的成長、進步狀況和綜合素質。 學校不得按考試成績對學生和班級進行排名, 不得給班級和任課教師下達升學任務, 不得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為依據對教師進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宣傳中考成績、升學率等,不得炒作各類考試"狀元"。

教育部門規定,民辦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增加收費專案,不得以興趣班等名義加收費用。要依法按時返還學生義務教育免費教育補助。在招生上,民辦學校招收新生,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筆試面試,不得招收未滿 6 周歲的兒童,不得設置學前班。

如違規將追責學校和個人

教育部門強調,對出現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區教育局將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對多次出現違規辦學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區教育局將對該校校長作出行政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解除其職務聘任。

對出現違反教育教學規律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收費補課或輔導、違規參與有償補課、向學生亂收費、亂訂資料或在招生、考試、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或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存在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和個人,將處理結果與教育工作考核 ( 年度辦學行為與辦學效益評估、年檢等 ) 、職務晉升、評先評優掛鉤。

家長:新規可減輕孩子和家長負擔

對於此次規定,孩子正在就讀二年級的鄭先生認為,此前網上流傳的家長委員會攀比的事件,顯示出了當下不少家長的教育心態急需調整,整體方案均是從孩子的素質教育出發,從政策層面保駕護航,減輕孩子和家長的負擔,他認為規定的出臺,有助於刹住不少中小學教學中的不正之風。

而珠海一公立學校的黃老師也對這些政策表示了支持,他認為,素質教育喊了多年,但不少問題一直改善不大,比如孩子的作業,主要還是教育部門的監督執行和考核方式問題,此次規定調整也使得老師執行起素質教育有了底氣。

對於這次新政策

您有什麼話要說呢?

歡迎在評論區留下看法!

編輯:彭贊峰

不得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為依據對教師進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宣傳中考成績、升學率等,不得炒作各類考試"狀元"。

教育部門規定,民辦學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增加收費專案,不得以興趣班等名義加收費用。要依法按時返還學生義務教育免費教育補助。在招生上,民辦學校招收新生,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筆試面試,不得招收未滿 6 周歲的兒童,不得設置學前班。

如違規將追責學校和個人

教育部門強調,對出現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區教育局將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對多次出現違規辦學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區教育局將對該校校長作出行政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解除其職務聘任。

對出現違反教育教學規律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收費補課或輔導、違規參與有償補課、向學生亂收費、亂訂資料或在招生、考試、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或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存在違規辦學行為的學校和個人,將處理結果與教育工作考核 ( 年度辦學行為與辦學效益評估、年檢等 ) 、職務晉升、評先評優掛鉤。

家長:新規可減輕孩子和家長負擔

對於此次規定,孩子正在就讀二年級的鄭先生認為,此前網上流傳的家長委員會攀比的事件,顯示出了當下不少家長的教育心態急需調整,整體方案均是從孩子的素質教育出發,從政策層面保駕護航,減輕孩子和家長的負擔,他認為規定的出臺,有助於刹住不少中小學教學中的不正之風。

而珠海一公立學校的黃老師也對這些政策表示了支持,他認為,素質教育喊了多年,但不少問題一直改善不大,比如孩子的作業,主要還是教育部門的監督執行和考核方式問題,此次規定調整也使得老師執行起素質教育有了底氣。

對於這次新政策

您有什麼話要說呢?

歡迎在評論區留下看法!

編輯:彭贊峰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