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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區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上調0.35元

據安慶新聞鋼報導, 近日, 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 自2016年12月31日起, 我市城區汙水處理費徵收標準進行上調, 這樣一來, 自2017年3月份抄見水量起, 我市城區自來水用戶將要多繳水費了。

據悉,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制定和調整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19號)規定:2016年底前, 設市城市汙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於0.95元, 非居民不低於1.40元。

根據相關規定, 市物價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我市城區汙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的通知》(安價管[2016]103號),

自2016年12月31日起, 我市城區汙水處理費徵收標準調整如下: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6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95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1.0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40元, 特種用水由每立方米1.6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2.00元。 汙水處理費仍由安慶供水集團公司按實際用水量隨水費一併徵收。

此外, 《通知》明確:為減輕汙水處理費調整對低收入群體和企業的影響, 對A類低保對象每戶每月用水量在8立方米以內(含8立方米)的、對B、C類低保對象每戶每月用水量在6立方米以內(含6立方米)的據實免收汙水處理費, 超出免收的用水量部分按調整後的汙水處理費標準執行;對需要支援的重點企業(用水量大、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對其實行差別化政策,

由市財政予以獎補, 以減輕企業因汙水處理費上調增加的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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