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是高中同學, 之前確實, 一直都只是朋友。 在那段時光裡, 他確實對我還不錯。 我們12年在一起, 因為那時候都已經25歲了, 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
原本以為, 走到這一步, 離幸福已經很近了。 當時彩禮談的是18W8, 我的老家是在紹興, 這個彩禮要得不算過分, 而且18W8也是結婚後我帶回去的。 我的婆婆那時候一再聲稱, 在長興, 根本沒有彩禮這一說。 也是我老公後來一折騰, 勉強同意了這一份彩禮。
由於我家在杭州, 工作也在杭州, 自然, 小家也會定在杭州, 因為老公退伍前就說要跟著我呆在杭州。 我的公公婆婆一直對我們的婚姻抱著不支援的態度, 所以我老公跟我結婚時是無房無車狀態。 我想我們感情基礎還可以, 這些都無所謂, 於是說服我父母, 買了房子給我們結婚後住。
老公退伍後的一年裡, 一直都沒有出去工作, 我就靠著自己打兩份工, 邊還房貸邊支撐著兩個人的開支。 直到婚後半年, 懷了寶寶,
在我懷寶寶四個月的時候,
總算出去工作了,
還是我托人介紹的一份打雜的工作,
每個月收入3000不到,
基本上管他自己差不多。
原本我以為自己一個人打兩份工,
一個人養寶寶,
可以獲得老公精神上的支持。
然而, 並沒有。
今天我婆婆看到寶寶的東西,
最可笑的是, 預產期那天晚上12點在省婦保的急診室, 我婆婆電話裡跟我說住進去的押金錢叫我先去找人借。 如果當時不是自己對這家人已然絕望, 自己備了點錢, 可能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自己吧。
寶寶出生後, 一直是自己媽媽在身邊照顧著, 除了生那天, 後來月子裡婆婆來過一次, 就再也沒有過問過我和寶寶。 直到寶寶四個月了, 剛好國慶, 婆婆才提出派姐夫來接寶寶回去, 寶寶這才見到了自己的爺爺。 寶寶養到現在, 不管是產檢, 還是生出來之後奶粉、尿不濕、衣服、嬰兒車、嬰兒床,還有其他一些用品,全都是我一個人承擔。
大概,我遇到一家都很賴的人了吧,寶寶還這麼小,我到底該不該提前止損,憑自己的能力,給寶寶雙份的愛……
還是生出來之後奶粉、尿不濕、衣服、嬰兒車、嬰兒床,還有其他一些用品,全都是我一個人承擔。大概,我遇到一家都很賴的人了吧,寶寶還這麼小,我到底該不該提前止損,憑自己的能力,給寶寶雙份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