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荊州市城區商貿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專項集體合同正式商定, 2017年度商貿行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1620元, 比去年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上升8%。
自2011年市商貿服務業工會聯合會在城區推行商貿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以來, 今年是第七次進行商貿行業工資集體協商。 其中, 2017年商貿行業主要工種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營業員1701元、收銀員1782元、保管員1620元、保安員1782元。
合同要求規模以上用人單位應根據本企業經濟狀況及用工要求進行二次工資集體協商, 確定不低於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的本企業工資標準。
同時, 合同還要求商貿行業用人單位要建立靈活的職工年休假制度, 實行規範的綜合工時制度, 職工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標準按規定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