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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社區75名業主告贏住建局……快看看你的社區有沒有這些情況

海口友合金城社區開發商私自將社區原規劃為公共配套設施的14套房產變更使用性質為商品房並進行出售, 而海口市住建局未完全核查清楚便給予頒發房產證, 社區75名有資質的業主對住建局提起行政訴訟。

22日上午, 秀英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 並當庭判決住建局已頒權屬證書應予以撤銷。

友合金城社區的涉案配套設施用房被改造(業主 供圖)

據75位業主原告代表當庭陳述, 友合金城社區每棟底層共14套房屋原規劃為社區公共配套設施, 分別為社區非機動車車庫、健身房、茶藝館以及物業人員休息室等用途, 且業主購房合同附件二明確約定每戶公攤面積包括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 入住業主按約定使用非機動車庫10多年, 2017年5月, 友合金城社區物業公司稱該房屋為開發商產業, 要求業主將電動車等停放于臨時建起的車棚中,

並隨後將車庫上鎖, 拒絕業主再度使用。

此外, 開發商(海南友合置業有限公司)向海口市住建局申請該14套房屋房產證並取得證件, 且已出售其中9套。 友合金城社區業主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 提起對住建部門頒證行為不合法的行政訴訟。 75位業主符合原告條件被受理。

22日秀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75名業主原告、被告海口市住建局以及第三人友合金城開發商三方就涉案14套房產是否為公攤面積、用途是否屬於公共配套設施以及登記為住宅是否合法等問題進行陳述和答辯。

法庭認定, 未經規劃部門審批同意, 任何專案都不得擅自變更、調整和改變原規劃的設計用途。 本案14套房產規劃設計為非機動車庫、健身房等公共用途,

但住建局在辦理產權登記過程中未盡審慎義務便予以頒證, 其頒證行為認定事實不清, 主要證據不足, 判決撤銷已頒發的涉案14套房屋房產證。

記者:王康景 文/圖

編輯:王煥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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