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上20時左右, 巴南區南彭派出所接到報警, 報警人是南彭某工地的保安, 稱自己抓到了一個到工地偷材料的“小偷”, 要求民警出警處置。
民警接到報警後, 立即趕到現場, 發現一個保安正抓住一個中年男子不肯鬆手, 男子手裡抱著三塊舊木板。 看到民警來了, 保安連忙上前向民警說:“工地最近經常有東西丟失, 我今天終於是把這個小偷抓到了。 ”被抓住的中年男子卻很委屈說:“我不是小偷, 我不是來偷東西的。 ”
經過民警進一步瞭解, 這位被抓的所謂的“小偷”于先生, 也是該工地的工人。 于先生今天路過街邊時,
隨後, 民警向工地老闆說明情況, 老闆也對於先生的善意行為表示理解, 並且同意拿舊木板當井蓋。
民警提示, 在工地上, 不管拿任何東西, 都應該向該工地的老闆知會一聲, 取得同意。 同時對於先生善意的行為表示肯定, 但應該講究方法, 不要好心辦了壞事, 也對保安的敬業行為表示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