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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月女嬰被親生父親拐賣 “員警奶爸”跨省救娃

被拐女嬰回到母親懷抱。

10月大女嬰被親生父親拐賣20多天 珠海民警趕赴重慶成功解救

“員警奶爸”跨省救女娃

11月15日晚, 對於廣東珠海洪灣派出所民警郭平橋和珠海拱北刑偵大隊民警楊元根來說,

絕對是一個難忘之夜。 當時已是深夜, 他們正在離珠海2000多公里的重慶雲陽的一家酒店裡, 微弱的燈光中兩人輾轉反側, 不約而同地瞄了一眼躺在床上安詳入睡的可愛女嬰, 不斷提醒著自己每兩三小時要起來喂一次奶, 要換紙尿片, 千萬不能睡沉了……

昨日, 記者從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獲悉, 當地警方偵破一起拐賣兒童案, 先後抓獲賣掉親生女兒的陳某某和介紹人何某某, 並遠赴重慶將被拐賣20多天的女嬰解救回母親的懷抱。

做蒲某夫婦的思想工作。

無力償還貸款

竟然賣掉女兒

“媽媽來了, 寶貝!”看著十個月大的女兒瑄瑄(化名)安詳地在床上睡著,

沈女士喜極而泣緊緊把女兒抱在懷中。 她剛從珠海趕來, 她此前怎麼也沒想到, 母女倆再見卻在2千多公里外的重慶。 心情平靜後, 沈女士向旁邊兩位有些憔悴的珠海員警連聲道謝。

出生十個月的孩子本應在父母的呵護下成長, 而女嬰瑄瑄卻遭遇了一場“骨肉分離”的痛楚。 常言道“父愛如山”, 然而現實中卻有這樣一位父親, 為還債賣了自己的親生孩子。

10月31日, 租住在珠海市南屏鎮廣昌社區的沈女士急匆匆地來到洪灣派出所報案, 稱其丈夫陳某某因無力償還貸款, 將自己僅十個月大的獨生女兒瑄瑄賣給他人換錢還債。

接報後, 拱北警方立即行動, 17時40分在南屏鎮某超市內將嫌疑人陳某某抓獲。 經審查, 陳某某因拖欠各種貸款4萬餘元,

長期待業在家的他便萌生將自己女兒賣掉的念頭。 10月20日, 在其老鄉何某某的介紹下, 陳某某在珠海南屏鎮廣生村一酒店房內, 以25000元的價格將自己的女兒瑄瑄賣給了來自重慶雲陽的蒲姓夫婦, 其後何某某收取了2000元介紹費。 11月2日, 嫌疑人何某某迫於警方壓力主動到洪灣派出所投案自首, 據何某某供述, 女嬰現已隨蒲姓夫婦返回重慶雲陽生活。

辦案民警通過調查, 很快摸清了蒲姓夫婦居住的村子和其他相關資訊, 但該村偏僻封閉, 一有外地口音人員進入就會立即引起注意。 民警從側面瞭解到, 蒲姓夫婦對女嬰關愛有加, 經多番分析認為, 貿然進村解救會欲速而不達。

一輛小貨車打破搜救僵局

11月14日, 重慶方面回饋來時機成熟的資訊, 洪灣派出所民警郭平橋和拱北刑偵大隊民警楊元根隨即搭乘飛機趕往四川達州, 隨後乘車近200公里到達重慶雲陽縣。 兩位民警抵達後立即聯繫當地公安機關請求協助。 蒲姓夫婦居住的村子地處偏遠山區, 只有一條泥濘的石路進入, 整條村的房屋分散地建在山腰到接近山頂之間, 僅靠門牌號碼找到人基本上不可能。

11月15日一早, 在雲陽警方的協助下, 辦案民警打算進村挨家挨戶探訪。 就在民警上山走訪途中, 發現迎面駛來一輛深藍色小貨車, 與之前調查得的蒲某車牌號碼相吻合。 民警果斷將該車攔下, 巧的是駕駛人正是一直要尋找的買家蒲某。 一開始, 蒲某以急著要外出送喂豬飼料為由拒不配合民警詢問。

經過民警耐心勸解, 蒲某將辦案民警領進家中, 小瑄瑄正在屋內。 看到民警進門, 蒲某夫婦及其數十名親友立馬上前欲阻撓和圍堵, 蒲某稱自己無生育能力並已為女嬰前後花了4萬餘元, “交人可以, 但得先把錢拿回來”。 他們還認為女嬰是從其親生父親處接手的不算違法犯罪, 在場人員將民警團團圍住。

兩民警當起臨時“奶爸”

當晚, 郭、楊兩民警把小瑄瑄抱回酒店並通知了在珠海焦急等消息的沈女士。 楊元根說, 因任務太緊急, 他們已等不及與女民警一道前往, 無意中做了一次“員警奶爸”。 年輕的楊元根尚未為人父, 而年長得多的郭平橋小孩已讀大學, 兩人一開始確實是手忙腳亂, 總擔心有什麼差錯。當他們瞭解到酒店有一位值班服務員是一歲小孩的媽媽,於是馬上前往請教。在酒店老闆娘和這位熱心媽媽的幫助下,瑄瑄終於洗了澡。發現瑄瑄從蒲家帶來的尿布不合用,他們立即到附近超市買了紙尿片換上。記起蒲某夫婦說瑄瑄喜歡喝粥,就跑到附近飯店讓老闆熬了稀飯作輔食。每兩到三小時要喂一次奶和檢查紙尿片,兩人就輪流起來。瑄瑄一哭,他們就起來抱著她在房間裡邊走邊哄。

涉嫌拐賣兒童生父已被刑拘

11月16日中午,得知女兒已被解救的沈女士在其叔叔的陪伴下乘飛機從珠海趕來,看到母女相聚一幕,兩位“員警奶爸”才如釋重負。沈女士坦言,在女兒被賣的這二十多天裡她一直徹夜難眠,如今見到女兒還是如此活潑好動,終於松了一口氣。隨後,郭、楊兩人來不及休息,馬不停蹄地在當地公安機關為蒲某夫婦做筆錄、固定證據,並依法對夫婦兩人(蒲某、黃某)辦理了相應的強制措施。

11月17日,隨著航班落地,沈女士母女兩人在兩位民警的護送下平安返回珠海。

目前,嫌疑人陳某某、何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兩人均對自身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警方說法:

買賣兒童犯法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的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依照該條規定,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有法定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而按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總擔心有什麼差錯。當他們瞭解到酒店有一位值班服務員是一歲小孩的媽媽,於是馬上前往請教。在酒店老闆娘和這位熱心媽媽的幫助下,瑄瑄終於洗了澡。發現瑄瑄從蒲家帶來的尿布不合用,他們立即到附近超市買了紙尿片換上。記起蒲某夫婦說瑄瑄喜歡喝粥,就跑到附近飯店讓老闆熬了稀飯作輔食。每兩到三小時要喂一次奶和檢查紙尿片,兩人就輪流起來。瑄瑄一哭,他們就起來抱著她在房間裡邊走邊哄。

涉嫌拐賣兒童生父已被刑拘

11月16日中午,得知女兒已被解救的沈女士在其叔叔的陪伴下乘飛機從珠海趕來,看到母女相聚一幕,兩位“員警奶爸”才如釋重負。沈女士坦言,在女兒被賣的這二十多天裡她一直徹夜難眠,如今見到女兒還是如此活潑好動,終於松了一口氣。隨後,郭、楊兩人來不及休息,馬不停蹄地在當地公安機關為蒲某夫婦做筆錄、固定證據,並依法對夫婦兩人(蒲某、黃某)辦理了相應的強制措施。

11月17日,隨著航班落地,沈女士母女兩人在兩位民警的護送下平安返回珠海。

目前,嫌疑人陳某某、何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兩人均對自身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警方說法:

買賣兒童犯法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的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依照該條規定,犯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有法定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而按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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