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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有這樣的疑問↓↓
女性享受的優惠有哪些?
生育津貼、兩孩政策、孕婦產假有什麼規定?
……
這些都是大家希望得到解答的問題
今天, 貼心的小編特地查閱了相關資料
接下來為大家集中解答
據悉, 江西省已經公佈了《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裡面對於女性的各項保護非常詳盡, 還不清楚的趕緊看過來。
▵詳情查看請戳圖
孕期 產期 哺乳期 不能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滿而孕期、產期、哺乳期未滿的, 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應當順延至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 但是女職工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外。
生理期有休息
建築作業和三級以上高處作業、三級以上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 用人單位在其月經期間應當調整安排其他勞動或者安排休息二至三天。 在月經期休息期間, 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
其他工種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堅持勞動有困難的,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照顧。
單位每月要給女職工發護理費
用人單位應當對在職女職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三十元的標準發放經期護理費或者護理用品, 機關事業單位按照現行負擔政策列支,
先兆流產可保胎休息
女職工有先兆流產症狀或者有習慣性流產史, 本人提出保胎休息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和單位實際情況適當安排。
女職工有先兆流產症狀, 根據醫療機構證明, 需保胎休息三個月以上的, 其休息期間的工資可以按工資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百發給;有習慣性流產史的, 經醫療機構證明, 其保胎休息期間的工資按工資的百分之百計發。
產假具體時間規定看這裡
(一)正常分娩的, 休產假九十八天,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二)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 除享受前項規定的假期外, 增加產假六十天;
(三)難產或者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 增加產假十五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 增加產假十五天;
(五)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 休產假二十五天;
(六)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 休產假四十二天;
(七)懷孕滿七個月以上妊娠終止的, 休產假九十八天。
生育津貼怎麼領取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 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 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
產假最長可以到一年
女職工產假期滿, 經本人申請, 用人單位批准, 可以請假至嬰兒滿一周歲, 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產假期滿上班的,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一至二周的適應時間。
哺乳期未滿一年 有以下“優待”
(一)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 不安排其夜班勞動;
(二)有勞動定額的, 減輕相應的勞動量;
(三)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一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
(四)不得安排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前款規定的哺乳時間可以一次使用, 也可以分開使用。哺乳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嬰兒滿一周歲,經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以適當延長該女職工的哺乳期,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安排女性進行婦科檢查
用人單位應當每一至二年安排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檢查,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定期組織女職工進行乳腺癌、宮頸癌篩查。
女性職工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
還承擔了生兒育女 、照顧家庭的責任
保護女性職工的權益
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轉發,讓更多人瞭解這些政策!
也可以分開使用。哺乳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嬰兒滿一周歲,經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以適當延長該女職工的哺乳期,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安排女性進行婦科檢查
用人單位應當每一至二年安排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檢查,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定期組織女職工進行乳腺癌、宮頸癌篩查。
女性職工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
還承擔了生兒育女 、照顧家庭的責任
保護女性職工的權益
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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