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結婚五年, 有兩個孩子, 和公婆住在一起。 房子是我和老公一起買的, 當初老公家裡把舊房子賣了, 錢不夠, 我就找娘家拿了一點, 自己也存了些錢, 差不多算是一人一半吧, 房產證上也寫的我們兩個的名字。
三個月前, 公公身體不舒服, 去檢查, 以為只是小毛病, 就隨便拿了點藥來吃。 後來嚴重到常常嘔吐, 才去大點的醫院做了全身檢查, 檢查出來說是胃癌, 而且是晚期。
但是老公給我的回復是, 那是他的父親, 他不能看著自己的父親得病, 卻無動於衷, 還是堅持要把房子賣了。
我說:“賣了房, 我們住哪?”
他告訴我, 我們可以租房子住。
他說得倒是簡單, 現在租房一般點的在我們這個三線城市也要兩千左右, 一年下來也要花不少錢, 還有兩個孩子要養, 難道就不為以後想想嘛。
他罵我狠心, 說那不是他的親生父親, 所以我才這麼無所謂。
我告訴他, 就算是我的親爸親媽, 我也堅決不會讓他們做化療的。 我寧願多花些錢買些好吃的好穿的, 帶他們出去走走, 也堅決不做化療。 有多少做了化療的, 一下子身體就垮了。 如果只是癌症初期中期, 或許還有拼一拼的機會, 但畢竟已經是晚期了, 真的沒有那個必要。
不管我如何勸, 老公的態度都很堅決。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