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 水城縣一11歲小女孩因與妹妹吵嘴被爸爸說不懂事, 於是負氣不去上學步行到鄉下找爺爺。 當她沿102省道暴走10餘公里實在走不動後, 只得求助水城交警。 當日12時許, 水城縣交警大隊民警黃浩等6人在102省道四岔路執勤點執勤時, 一名上著綠色外套、下著紅色牛仔褲的小女孩哭著來到民警跟前, 問民警是否可以將她送到水城縣陡箐鎮猴兒關村的爺爺家。
小女孩對自己和家庭資訊閉口不提, 只是嚎啕大哭。 民警據此猜測她有可能是在家裡受了委屈, 才負氣離家出走。 一番安慰後, 小女孩終於開口說出自己的名字,
原來, 5日晚上, 小女孩與妹妹因小事發生爭執, 而當她把此事說與父母聽時, 父母不僅沒有理會她, 還責怪當姐姐的她不懂事, 應該讓著妹妹, 父親還隨手拿起一個塑膠衣架打了她一下。 這讓小女孩心裡很是失落, 就萌生了離家出走的念頭。 據民警介紹, 小女孩求助時, 其已“暴走”了10餘公里。 當天下午, 小女孩已正常返校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