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給我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文學男何秋林喜歡寫一些讓人歡喜讓人愁的文章, 他告訴家人, 他寫的是小說。
從大學畢業開始, 他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寫小說, 並且發誓要寫出獲得茅盾文學獎的小說。
父母親管著自已的公司, 整天忙得連飯都顧不上吃。 兩口子只有這麼一個寶貝兒子, 也不指望他掙錢, 就只盼著他能成才。 見兒子在寫小說, 知道不是做壞事, 也就隨他去做了。
看了幾個何秋林都不上眼, 他決定上網去碰碰運氣。 他剛把自已的家庭情況講完, 就接到一個女子拋來的紅繡球。 女人告訴他, 自已叫郅海人, 想找個男朋友。 兩人聊了幾句, 互換了照片, 都覺得滿意, 就約在寶石賓館開房。
何秋林到達賓館時, 已是晚上九點。
不久, 何秋林就和郅海人住到了一起。 何秋林正沉浸在幸福中的時候,
到了法庭, 何秋林才知道, 郅海人因為吸毒花光了家裡的積蓄, 離家出走, 以騙婚的形式從他這裡獲取毒資, 被丈夫發現後起訴離婚, 順便也把何秋林也告了。
鑒於何秋林不知情, 法院沒有追究他的責任。
朋友最後說, 文學男何秋林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他的父母, 但他決定把這件事寫成小說, 告訴天下所有的人。 (根據真人真事寫成, 文中人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