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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發佈2016消費維權案例:杭1房產公司稱入住讀名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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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昨天發佈了2016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據統計, 去年, 全省工商系統共接受消費者投訴舉報諮詢等訴求總計72.3萬件,

創歷史新高;查處各類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5309件。

金報記者獲悉, 省工商局從中選擇了多件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向社會公佈, 這些都是當前消費投訴的熱點難點問題。

□通訊員 張允革 記者 陸李翔

海鹽一健身會所關門跑路

消保委跨省追回年費

有關於預付式消費相關的投訴, 在我們的身邊時有發生, 其中很常見的一種情況, 就是一些美容美髮店、飯館、健身會所等店面突然關門歇業, 老闆或負責人卷錢跑路, 辦了卡、充了錢的消費者哭訴無門。 嘉興海鹽去年就發生了這樣一起事情, 2016年2月底起, 陸續有50多名消費者向海鹽12315投訴, 反映海鹽愛瑪會健身會所“關門跑路”, 消費者辦理的健身年卡無法消費, 要求維權。

經過查證,

這家愛瑪會健身會所, 是江蘇南通中南文體產業有限公司在海鹽設立的一家分公司, 由於該健身會所消防沒有經過審批, 開業半年多後被海鹽消防大隊強制責令停業整頓。 海鹽愛瑪會健身會所雖然關了, 但它的母體公司還在, 因此健身會所的民事責任應由公司承擔。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海鹽消保委啟動跨省維權機制, 與南通方面取得聯繫, 兩地合作維權, 經過海鹽消保委、嘉興消保委、南通消保委、公司負責人四方調解, 去年8月9日至14日, 海鹽愛瑪會健身會所的647名會員, 除部分電話無法聯繫或在外地明確表示放棄外, 共有610名會員到海鹽縣消保委辦理了退卡退款手續, 合計退款金額267502元。

提醒:“在消費活動中謹慎辦理消費預付卡。

”這是我們經常說的消費提示, 然而真當發生“關門跑路”等問題後, 消費者的預付費用一般都難以追回。 海鹽這起維權最終能夠追回年費,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往上能夠找到負責公司, 這也提醒消費者, 在辦預付卡時可以選擇那些有母公司的、有擔保的, 或者購買了履約保證保險的商家, 這也會更有保障。

湖州多家網店“刷單”

涉嫌誤導消費者被查處

“衣服太好了!做工精細, 材料考究, 款式也很新潮, 給掌櫃一個好評!”“貨收到了, 是正品, 孩子穿上了很喜歡”類似這樣的評論, 我們在網上購物的時候一定見過, 可你不知道的是, 裡面有很多好評留言其實都是商家找人刷出來的謊話。

2016年4月, 湖州市吳興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

發現湖州麻麻愛服飾有限公司、湖州俊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湖州織裡貝絲蒂服飾有限公司等三家企業, 分別在其經營的網店麥迪熊麻麻愛專賣店、阿哢萌特旗艦店、摩卡貝蒂旗艦店中存在以虛構交易的形式, 為自己提升商業信譽的行為。

經查明, 去年1到4月期間, 這三家公司通過QQ軟體購買刷單服務, 雇人進行虛假網路交易, 製造虛假交易量和好評, 以獲取消費者信任感。 截至查獲之日, 三家當事人分別雇人刷單253、280和101筆。 這種看上去“見怪不怪”的行為, 實際上已經違反了《網路交易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條款, 屬於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 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最終, 市監局責令他們停止違法行為, 消除影響, 並處罰款人民幣30000元。

提醒:我們網購通常只能通過語言描述、圖片展示等瞭解商品資訊, 一些經營者就利用這一點虛構的交易記錄或交易評價, 突出所售貨品性能優點, 遮蓋缺點。 “這種為自己提升商業信譽的行為, 屬網路交易市場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誤導了消費者的購買意向, 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理應受到法律懲處。 ”省工商局負責人說道。

宣稱“能讀知名小學”

房產公司被處罰

是否是學區房, 是不少人購房的一個很重要的參考要素, 這也催生了一些房產宣傳中的亂象。 2016年3月21日, 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收到舉報, 對杭州景航置業有限公司位於余杭區的杭州景瑞禦華府樓盤進行檢查, 發現當事人在銷售看板上宣稱“子女直接入讀××小學。學區房分兩類,一類是購買之後可以直接入讀,另一類是在附近,托關係或繳納費用才可入讀,禦華府則屬於第一類”。

“口氣”非常大,先不管他說的是真是假,該公司的這種行為已經違反《房地產廣告發佈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余杭區市監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同時還做出了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提醒:這起案件是典型的房地產廣告案,在如今房市波動較大的背景環境中非常具有代表性,反映了房地產商在推銷房產的過程中,為了達到吸引眼球和客源的效果“不擇手段”,其中也包括了一些違法違規的方法。由於子女就學問題是不少購房者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此類問題一旦無法兌現,極易引起群體性投訴。正因為存有此類風險,所以工商部門對此類房地產違法廣告的查處,既體現市場監管部門執法維權剛性,又促進了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發現當事人在銷售看板上宣稱“子女直接入讀××小學。學區房分兩類,一類是購買之後可以直接入讀,另一類是在附近,托關係或繳納費用才可入讀,禦華府則屬於第一類”。

“口氣”非常大,先不管他說的是真是假,該公司的這種行為已經違反《房地產廣告發佈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余杭區市監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同時還做出了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提醒:這起案件是典型的房地產廣告案,在如今房市波動較大的背景環境中非常具有代表性,反映了房地產商在推銷房產的過程中,為了達到吸引眼球和客源的效果“不擇手段”,其中也包括了一些違法違規的方法。由於子女就學問題是不少購房者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此類問題一旦無法兌現,極易引起群體性投訴。正因為存有此類風險,所以工商部門對此類房地產違法廣告的查處,既體現市場監管部門執法維權剛性,又促進了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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